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四大能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四大能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应该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自身的经济权力,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当前实际却存在很多空壳合作社,套补贴合作社,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导致合作社总体发展不快,拉动力不强让农民持怀疑与观望态度,再加上有些真正想发展合作社的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与能力不强能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集约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周边辐射也带动不起来,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化,品牌化。
要想发挥合作社的作用首先要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不能摆过场,走形式,要培养有思路,有闯劲,有能力的人,这样农村合作社才有可能成为农民闯市场的领头羊,同时也要对合作社的成员进行科技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有利于农 业科技的推广,才能让合作社的发展有支撑。
其次要加大对合作社资金扶助,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再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资金也是不能发展的,从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开销都是要花大量资金的,再加上农业不是投入马上就有成效的,农村有句话叫着"三年入门,五年入道,十年称王",这句话点出了农业人的难辛,三五年才可能有成效,试问没有资金支持,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因此金融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形式与思路要完善,既要控制金融风险,又要支持合作社发展,这样才能让农村合作社真正发展成长。
最后要做好示范合作社的推广工作,把当地带动能力强,经营效果好的优势合作社成功经验在当地进行交流,一枝独秀不成春,百花齐放才是春,大部分合作社都发展了,才能带动大量农产品的精细化发展,才可能打造自己的品牌,如果每一个合作社都创造自己的品牌,从农产品种植发展到农产品加工,这样不仅增加了市场占有份额,而且也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以种植和养殖为专业的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指的是参加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专业指导下参与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或个人。比如:某某村养猪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五十八户,共饲养生猪二千余头。
再比如:某某村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一百零一户,香菇种植塑料大棚一百五十栋,年产香菇五十多万斤。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必须是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作为合作社股东进行注册登记的农民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等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作为股东进行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四大能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四大能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