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解答?
1. 2.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范围、宅基地的转让和继承等。
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一般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属于农村居民的,但具体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范围也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宅基地的面积是有一定限制的,而使用范围一般是用于建设住房和农业生产等。
至于宅基地的转让和继承问题,也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执行,一般来说,宅基地的转让和继承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3. 农村宅基地的常见问题解答还涉及到宅基地的管理和维护、宅基地的产权和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居民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规定,合理利用宅基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包括: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宅基地面积是否可以扩大、宅基地是否可以出租、宅基地是否可以用于商业用途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处理。
宅基地所有权不得转让,但可以流转;宅基地面积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宅基地可以出租,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宅基地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但可以允许农民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如何激活?能否促进农民增收?
这个问题提的很及时。而且这一块也是大有文章可做,做好了,收入比外出打工不差。
先看一个案例。近日,沈阳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就把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先由合作社集中承租下来,然后在批量租给农事企业,建设乡村旅游设施(民宿等),结果,农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加:租金收入、股金分红收入、到农事企业打工的薪金收入、土地流转的现金收入,村民成了“四金”农民,仅仅这个变化,村民年增收最高可达3.3万元。
首先,要有一个好的运作模式。这就是要村集体为牵引,成立农民合作社,主要就是把手中有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的村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以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折价入股,然后统一对外出租,统一谈判,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收益分配。在保障基本收益(租金)的基础上,安排股份分红。实现租金和股金分红收入。
其次,要有一个有实力的农事企业。当然,这个可以通过招商解决,也可以就近寻找农事企业,这个是关键,没有这样的市场意识很强、善于运作的企业,单凭农民自身运作不了。不过,目前国内涉猎乡村旅游的企业比较多,很多早期承包大户,这几年也逐步在转型,向旅游观光农业发展,所以,这个也不难找。
第三,要有一份好协议。合作协议是建立、固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只有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保障各方的利益。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农户只能和合作社签订协议,农事企业也只能和合作社签订协议,确保农户不能单独和农事企业发生直接关系,这是保障合作顺利、持续的关键。
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另一条路径,它不仅不增加农民负担,反而让闲置的资产发挥了效用,实现农民增收,这个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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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题主的问题,作为在这个行业摸爬打滚,真正深入农村的我们深有体会,目前农村的闲置资产,不管是农房还是宅基地都特别的多,甚至出现了很多的空心村,空心村的出现不是偶然,有劳动力的年轻人都去城里谋生活了,留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
等在城里站稳脚跟,一家子人全都接过去,剩下可能就是故土难离的老人,老人去世后,房子彻底变成闲置房屋,过不了多久肯定就全塌了。
相对于的,城里的人出来的早,很多人早就在农村没有根了,退休以后又怀念农村的生活,希望有个农房有个小院,又块地能安度晚年,部分城里的年轻人也想去乡村发展民宿、农场等等,但是规定城镇人口是不能买卖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但是在20年内的出租是完全可行的。
那么那些闲置的资产就可以通过像易土地这里的平台,业主负责把信息发上去、图片、位置、周围环境之类的信息放在易土地平台上,要寻找这些***的人再去易土地上面找,合适业主和客户就直接沟通,这样就实现了闲置***的流转,想找哪里的***直接看,不用再实地跑。
这个问题我来说说我的看法,我觉得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这两样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没有可增收的可能。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城市人去农村买地建房,而且一家也就一块宅基地,基本都是自建房,这就不存在靠买卖宅基地来增收。
现在的农村房屋很多都是闲置的,在家里建好房后,主人家就去城市打工了,逢年过节才会回来住一下。
如果是城乡结合部的闲置农房,还可以租给别人搞个门面或者居住,这样还可以给家里带来一部分收入。但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基本家家都有房,不存在出租的情况,完全是自己居住。
我觉得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基本给农民带来不了多少收入,[_a***_]就是我的个人看法,如果对你有帮助请帮我点赞关注哦!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如何激活?
随着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落户农民越来越多,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分析在三分之一左右,有的地方达到了50%,这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一年到头晒月亮喂蚊子,实在是浪费和可惜,迫切需要盘活利用。
- 一是农户可以出租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城市居民希望到农村暂住的愿望和想法。出租农户和承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20年,期满后可以续签。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买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限制农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买卖农村住宅。
- 二是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退回本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相应补偿,集体将其复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也可安排给其他符合政策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房使用,节约集约使用建设用地。
- 三是农户自己独自,也可联合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公司开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将闲置农房简单装修装饰,开展民宿经营等,增加收入。
总之,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造成土地***的巨大浪费,且影响农村风貌和环境,***取措施加以盘活利用势在必行。
这个问题提的好,我憋在心里的话正好一吐为快,借题发挥。
我是农村人,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北高塬上,我先说说我家乡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状况。
从我记事起到一九九五年以前,乡***,村委会,每年春天,麦收农闲,冬季时节,都组织农民义务兴修水利,大运动是七八个村一个点,由县,乡领导部署,小运动是由本村干部组织安排,平地,栽树,修路都是义务的,每家每户都分任务,完不成任务的人家,有钱出钱,没钱出粮,干的超了任务的人家得钱得粮,兴修水利,功在当今,利在后代。地增多了,山绿了,路平了,***受益,户户积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我村实行”老庄基复垦,声势浩大,人工配合推土机,七八个村参加,县,乡领导开会抓进度,红旗飘飘,喇叭声声,大干了两个月,修整的地村上承包给农户,家家抢着包。一九九五年之后,二十多年,再也没修过水利。村上各种矛盾出现了,没有复垦的老庄基,现在户主自家盖房取土,想盖房填地基的户主,只好花钱买没有复垦人家老庄基上的土,农用三轮车,每车十元,关系不好者,人家还不卖给你,老庄基复垦了的户主,花钱买土,没复垦的户主,卖土,公平吗?村上也不管。新增人口没地种,老庄基闲置成片成片,荒草比人高,这不是土地浪费吗?没人管?谁来管?怎么管?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应该实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全部回收复垦。那个村民小组的地,归那个村民小组所有,村委会统一管理,村委会,村民小组开会讨论研究,可以分给新增人口,可以承包给农户,可以出租给有实为的种植大户。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变成良田,变成乡镇企业,变成大型养殖场,每年农民可以分红,可以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可以促进农民增收。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激活,国家必须出台法律法规,尽快解决这个难题,经农民在增收上加把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宅基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