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几处修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几处修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的区别?
这种情况的话,前者的范围更窄一些,而且后者的范围更大一些,现在的农村合作社是以产业志愿在一起的合作组织。而我们所说的农业合作社,是1955年初级社,高级社的一种生产组织。区别在于过去的农业合作社,是带有行政命令形式的。现在的农村合作社完全都是志愿的。
没有区别,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与合作社发展的多种形式已经不相适应,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一号文件已经使用农民合作社一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在征求修改之中。
十三五以来农村土地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党中央也宣布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5万亿元,土地***总面积65.5亿亩。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国家庭农场超过了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了220万家,我们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到了44万个。通过农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了农业现代化的轨道,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我们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0.88亿亩,国家完善农产品的价格行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也建立了生产者补贴制度,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五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形式不断规范,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
六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全国95%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几处修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几处修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