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流转后地头农民可以种吗?
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所要种植的地头不影响承包户种植,是可以种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在种植作物之前和承包户进行沟通一下,尽量双方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
本人在流转耕地上可以建合作社吗?
2013年《山西太原:农村土地流转尝试信用合作社模式》中提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在不改变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2012年《诸暨市农村土地流转优惠政策》中提到:凡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因生产需要建造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临时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要尽量不占用耕地,多用非耕地及未利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以流转面积5‰左右比例按农业生产设施用地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用地。国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要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养殖小区和从事农产品收购、初加工要临时用地的,可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农用地和原有的建设用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的鲜活农产品,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规定,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广大农村的“土地流转”有几年了,有些什经验和教训?
优点是优化整合,兼并荒地,只是农产品的价格难以保证,也会出现大片荒芜,消费的低迷与进口产品的冲击让农产品前景不容乐观,恢复民生休养生息也许才能逐渐改变这种荒草丛生的结局。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也许才是永恒的主题。
谢谢您的邀请回答。广大农村的“土地流转”有几年了?有些什么经验和教训?
任何事物发展离不开当下实际情况,任何事物发展有利也有弊。当下农村土地抛荒情况严重,很适合有能力者流转土地成立家庭小农场或者农村集体合作社。但是农村土地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土地有高产量地和低产量地,村集体承包给农户土地为了公平会好差搭着,这样承包户土地很分散,想要流转土地就会面临很多问题:
一、统一面积价格流转肯定不公平,很难服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流转土地并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
二、流转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减少劳动力增产增收。可是因为农户土地分散,在流转的过程中又不可强求,遇上几块"***",就有可能前功尽弃,***如是以现金支付流转方式订立合同,就很有可能是“肉包打狗,有去无回”,风险很大;
三、土地流转后需要很大的资金人力、财力投入,流转者必需因地制宜选好项目才可有发展,选定好项目目标后必须要有一个团队,管理者必须根据团队成员的擅长来做分工,团队成员必须要有集体意识才能互相配合,所以整个团队成员的选人很关键。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不管是成立农场还是合作社,以入股方式为妙,这样户户是股东责任心强,自己不想管理的也可流转。抛荒的土地 可由村集体确认收回流转,流转者可组织股东从中选取几位负责人加以重用,负责统一喷施[_a***_],统一管理肥料品种,回收农产品。流转者年终可以示鼓励,让普通劳动者有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从而培养整个集体的奉献精神,提高全民素质创建美丽乡村。
以上仅代表个人心愿,仅供参考。请欣赏茶乡自然风光[给你小心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