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企业***准是什么?
即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不准强行扒拆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设施,必须拆除的,应执行拆一建一、先建后拆的原则,并补偿经济损失;
不准以改革为名,搞所谓“无主管企业”,搞企业升格、干部升级,把供销合作社的所属企业变成当地政府的附属物;
不准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分掉或量化到个人(包括供销社的职工),把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变成私营或个体企业。
个人申请加入供销社的条件?
个人申请供销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说资金,毕竟要运行供销合作社也是需要启动资金的。具体资金的需求要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2、要有已经注册的合法个体工商户或者公司。虽然你申请了供销合作社,但既然是供销合作社就不能和个人进行合作,因为自然人在这里不能作为法律主体来出现,必须要有一个个体工商户或公司。
加入中国供销合作社的方法有:
1、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只要本人自愿,并承认供销社章程的,都可以申请加盟经营,享受国家给予供销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可与供销社举办的配送中心和县(区)供销社联系。
2、年满18岁的农民、城镇居民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入股成为供销合作社的社员。供销合作社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和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的需要,每股金额和每个社员入股数量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怎么处理?
供销社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所以供销社私自将国有划拨土地卖给个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纠正和查处。而土地出售行为无效,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归国有。
供销社出售国有划拨土地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挂牌招标出让,其土地出让收益归国家所有。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如何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因为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商业用地,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如果将该土地在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拍卖销售,那么取得的土地就是合法的,个人就可以开始进行开发建设了。
如果一个人通过私自购买该土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个人购买行为就是非法的,建设的房屋也是违章建筑,势必被告之要被拆除。
82年的供销社5元股票现在值多少钱,上哪儿兑换?
一哥“供销社人说供销社事”之―
改革之痛话股金
社员股金,供销社改革不得不说的痛,真的不想再回答此类问题,可感觉还是说一说好,供销社的社员股金可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建国初期的定额入社股金,二是改期开放初期基层社发展的不定额股金,三是九五年后发展的类如银行储蓄的社员股金,分类说一说。
一,老股金。即建国初期农民自愿组建合作社时入的股,股金证多显示为一万元一股,或二万元一股,就郑州地区而言,当时的货币应属中原(解放区)票或者华北(解放区)票,后55年全国货币改革时按1万兑1元兑换了,这部分社员股金在“87”年被上级下文“一风吹”了,不再兑付,我这里还收藏了好几本噢。
二、中股金。即改革开放后,商业部门与供销社二次分家,基层供销社为了业务发展而募集的社员股金,比如存储[_a***_]时募集,销售完毕后付息分红,后来渐渐地变成了银行储蓄性质了。也有的地方把上述说的老股金转化为中股金的,其中还照着部分村委的头分过红,多数是食盐等实物,此类转化过来的股金也不再兑付了。但中股金绝大多数都转化成下文的新股金了。
三、新股金。即1995年5号文件出台后,各地供销社纷纷建设社员股金服务部,以保息分红形式发展的一种类似银行存款而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社员股金,几年之间,迅猛发展,仅我们新密三年间就发展社员股金18099万元,涉及存单34568户,遍布整个城乡,到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文清理“三会一部”时已经造成了很大危害,造成了局部动荡,后来通过十多年的时间,卖掉了供销社的大部分资产,地方及上级财政也拿出相当数额才基本解决了这部分社员股金。
至于你说的股金,应当是老股金转化为中股金的,可到当地基层社或县联社咨询,应该是不会兑付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