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增值税税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增值税税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广东国税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二、购货方取得的普通销售发票不可以进行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进行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我是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开销售***免税吗?
一般纳税人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购进农产品再销售,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增值税税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增值税税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