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贷款去租农民土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去租农民土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自愿租给企业土地不违法吧?
农民自愿租给企业土地是违法的,因为政府规定土地的用途是种植各种农作物,任何人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农民租给企业土地,土地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违背了国家***对土地使用的初衷,是违法的,所以说就是农民自愿把土地租给企业也是违法的。
承包地租给别人搞非农生产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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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承包户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是在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进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是经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承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重新登记和领取承包经营权证书。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非农建设只是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承包方违反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依法保护土地是指作为土地使用人的承包方对土地生产能力进行保护,保证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合理利用土地,是指承包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通过科学使用土地,发挥土地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
承包方在流转土地后,可能退出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流转方成为承包方,享受承包方的权利,履行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有维持农业用途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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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的政策?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备案。
私自将别人的农田出租是什么行为?
私自将别人的农田出租是违法的。农村的农田农民可以耕种,以前三十年承包期过后,国家又延长了承包期,农民自己的土地有使用权,别人的土地你是不能私自出租的,只有你自己的土地才能自由出租给别人,如果私自出租人家的土地,造成的后果很严重,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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