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协议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协议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本?
1、甲方将自己承包地及流转乙方耕地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交付乙方种植管理,由乙方统一整地、统一购种、统一购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出售;
3、乙方负责入社所有土地从种到收全程机械作业,作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机耕费由甲方在分两期付给乙方(播完后15天付清);
4、化肥、种子、农药品种选择由乙方同甲方协商选定(1—3个),由乙方负责统一购进,但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5、乙方保证甲方每亩土地产量不低于1000斤,低于1000斤由乙方补齐,(自然灾害除外);
6、分配方式:秋收粮食全部归甲方(当年实际平均产量×入社土地面积=甲方所得粮食总量);
? 7、如果因天气干旱、浇水电费由乙方支出,甲方出工,土地保险费由乙方支出。
如果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后果由甲方自负;
8、土地入社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
正常签承包土地的合同就可以,每户都要签的,合作社就相当于把土地从农民的手里承包过来,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进行耕作。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
田承包给了种田大户,订合同三年每亩500元,今年稻谷减产,他每亩给400元怎么?
安徽的朋友,你好!你的意思是说把自己的承包田,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给了种田大户,而且,以500元每亩的价格与二次承包方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然后,今年遇到减产,二次承包方只给400元每亩给你。按照你的思路,我判断你觉得有点亏是吧?
首先,需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也就是国家鼓励的农业生产规模化,你的作为正合时宜,值得鼓励!
现在来说一下你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给了二次承包方,而且签订了三年的流转合同。可是,今年二次承包方大概在种粮上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而减产。因此,对方未按合同执行,只按400元每亩付给你承包金,少100元每亩,的确有点亏。
这个问题得从正反两个方面去分析问题,你就能心安理得。
按
说,你与对方签订了每亩500元三年的流转合同,对方应该按合同行事,不应该扯皮拉勾,你完全有理由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要求对方兑现合同金额,如果对方拒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司法仲裁,仲裁不成,向当地人民法庭依法起诉,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但是,话又说回来,对方在承包期间,在种植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拒自的然灾害,
即使对方按合同付你500元每亩,你也应该本着同情之心,主动少收他100元每亩,人家还对你感激不尽呢!
既然人家遇到了自然灾害,减产减收,少给你100元每亩,我看你流转出去的田,权且就当作你还在自耕自种,遇到自然灾害减产减收,你问谁要?还不是自己火烧乌龟——闷在肚子里痛!
你是一个明白人,而且是当地一方能人,跟公众人物差不多,大人有大量,让人三尺又何妨?
朋友,我的回答有点直率请见谅,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合同里是订三年每亩500百,哪么就按合同办事。但有特殊原因比如缺水栽不下,在这种情况之下完全可以免交租金。因为没有水人家栽不了禾也没有收入,双方都应理解!只要你栽下去还有收就应该给租金。这是你管理不当造成减产不能怪别人,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天灾造成减产也不会要租金,在合同里都会载清的。一般都不会产生纠分,做人都要凭良心,别人都没有收入还投入了资金严重亏本。我们也不好意思向他要租金,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大家认为呢?
谢邀!老友可好!试着做一答服,供参考,亦热忱欢迎互动。 一,从问题看是合同纠纷,现在,一是要视当时合约是怎么订得。我们知道,搞农业种植这块受天时等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了。当时,拟签合约时对各种“违约”责任是怎么协议的,二是本着实打实,分清原委商议了结为好。 二,近年农民朋友因自身条件制约,依法可以把自个的田地流转给他人经营,这在现行法律中是支持的,农民朋友流转田地时,要写个合同,字据,对双方的权利,责任,包括丰收,歉收,赔产等等一一写明,写清。万一,有了争议,扯皮,有个凭证。 三,题问,原订支付500元,因歉收只付400元,少付100元,从合同看受转人“亏了”,实亏,***亏,要定损,要有服人符法的依据。 由上,“民法总则”在有些民事行中,有免责条款,比如:地震,各种人力无法预见,抗拒的灾害等。 当这些灾害发生了,让一方当事人,仍依约定履约,从情理,法理讲有视情免责的情况。
上述意见是一家拙见,请老友参考,欢迎交流,批评。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组织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_a***_]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政府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家庭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规划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协议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