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总社与地方供销社的运作模式?
主要有:建设“乡村流通”工程,发展“两社一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流通协会)、举办有关农产品、农民理事长等相关培训。原来人们概念中的供销社已经改制,现在主要是在做与“三农”有关的事情,总社、省社与地方是业务管理关系,行政上各地供销社还是归政府管。不知道你所谓的“运作模式”是什么,只能回答目前供销系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供销社属于什么部门管?
县级以上***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是在国家扶持下由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是加强***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城乡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
第三条 供销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
供销社属于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民管民营民收益,主管部门即指导部门为上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的地方划归***经贸口、有的划归***农口管理,无论归哪个口管理,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按照自下而上、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的经济实体。例如: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由若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社员社而联合组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_a***_]税的制度。
县级供销社不是事业单位,是属于***部门,归县***和上级供销社双层领导。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供销社属于供销总社管,供销社是计划经济是产生的。准备地说,当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供销社的功能比现在的超市还全,各地的供销社不但卖日用百货家电,还有农资化肥等。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的供销社基本上没有了,但这个部门从地方到中央都有。国家有供销总社!
供销合作社属于什么机构类型?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一切资金财产,包括生产资料,流通设施,自有流动资金等,除社员股金属个人所有、集体使用外,都是供销合作社的公共财产,归社员群众共同所有,由供销合作社占有和支配。
国家从法律上确认了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任何党政机关、单位和个人不能无偿调拨、占用和随意处置。 在经营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供销合作社是社员群众自我服务的组织,由社员当家作主,因此,它的业务经营活动是根据社员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进行的,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
在核算制度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它在经营活动中,要用好管好自己的资产,搞活经营,取得盈余;经营亏损,要自己负责。在经营机制上,对社员经营服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社员群众服务的实力。
在分配上,供销合作社除向国家照章纳税外,税后盈余由供销合作社自主分配。一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一部分按股分红和按在供销合作社的交易额返还给社员;一部分作为合作发展基金和职工***基金等。
供销合作社公积金即积累基金是不可分的,归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平调、转移、私分和侵占.在管理制度上,实行民主管理。社员是供销合作社的主人,享有供销合作社的一切权利,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