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现状与思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现状与思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的好处与前景?
有效的规避了农民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风险。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能很好的带来规模化生产效应,也能很好的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到农业生产之中。
一是能够提高个体经营户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能力。现在,我们很多个体农户在生产经营中,缺乏市场意识,对于过去的耕种习惯一成不变,今年种啥,明年还种啥,完全不会结合市场需求来进行生产。
同时,作为个体,在市场中,面对那些长期混迹于市场惊涛骇浪中的经营企业或者个人,农民无法与其形成对等的谈判,往往被打压价格进行销售农产品;
让农业走上企业化道路
在同级别的农副产品中更有竞争力,更规模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生产或者经营,可以实现标准化生产,保障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改变农民个体生产无法与市场接轨的问题。
农村合作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首先,必须明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怎么回事,他是一种农村专业性的互助经济组织,是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等合作社七项原则组建而成,他的宗旨就是服务社员。如果作为一个农民,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就会帮你解决一些农产品的销路问题,还会对你的农业生产给予一些技术指导,比如防病虫通知等,年底如果合作社盈利,你还可能分配到一些盈余。但是,加入合作社是要交纳一些费用的,不多。如果作为一个厂家,加入了合作社,特别生产你的工厂所需原料的合作社,你的加工业原料就有了保证,签订合同之后,就会减少市场原料价格高涨给你带来的风险。
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社与21世纪的现代化农业合作经济的异同?
主要区别在于: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形式,现代农业则是生产方式形式。
农业合作社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
现代农业是指在现代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
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农业社”。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是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自愿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
合作社是干嘛的?入社有什么好处?
合作社是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致富,鼓励开办合作社带动农民群众发家致富,鉴于“三农”,国家各部委、各省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扶持力度非常大,合作社内部的交易都是免税的,在设立过程中不验资,不收取任何费用,很多公司看到合作社的前景,纷纷开办“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合作社。
2012年合作社只有60万家,2013年已经90多万家,就是因为大家看到了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和优惠政策,合作社可以用来上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扶持资金、搞资金互助解决钱的问题,还可以申请国家的贷款等等。
入社,要看合作社的章程,章程都是合作社理事长及发起人制定的,社员入社时,要仔细阅读章程,看章程中对社员的权力及义务,方便争取最大的权益或者最大的利益。希望可以帮到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追问。追问谢谢
合作社的性质与经营模式?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广大劳动者为了共同利益,依据合作社原则、章程和法规,建立和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来讲,合作社具有以下特征:是广大社员结成的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办社为方针,以自愿民主为原则,以服务互助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是一个由社员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其所有者、使用者和享利者同为社员;是合作社经营的“共有企业”,主要目标在于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收入。
合作社有明确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社员在团结和互助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保证社员共有的资产增值。
凡是具有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其***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_a***_],都可视为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即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
合作社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特定的组织原则;独有的办社宗旨;独特的经济关系。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的来源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中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集体所有,二者相互结合;三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集体所有,没有社员个人所有;四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联社所有;五是生产资料中包含有少量的外来股份。
这些生产资料和来源形式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性质。在合作经济内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被消灭了,在产权结构中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和产品占有者的统一,即“四位一体”。
这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兼容了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合作经济发展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生产主体型”模式;另一种是“流通服务主体型”模式。
前一种既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改变社员劳动生产方式,也改变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后一种既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改变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只是从流通方面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而通过流通逐步把合作制渗透到生产中去,向社员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现状与思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现状与思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