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受益所有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受益所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的收益归全体村民所有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不能归全体村民所有。合作社的收益是农民个人拿土地加入合作社的,如果有村民没有加入合作社,也没有把自己的土地给合作社使用,那他就没有权利享受合作社的收益,谁付出谁受益,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农村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是一定要按原则办事
加入合作社一定要出资吗?
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定要出资入股的,但不一定必须是现金入股,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设备作股加入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股金是合作社成员按章程向合作社投入的股份金额。它是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合作社成员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农村为什么要成立供水合作社?
供水合作社是国家补助和乡村受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供农民自己饮水的公共设施。
农村饮水工程建管体制、民主监督农民自己饮水的和合理收费的用水机制的完善,能较 好地体现建管主体和减轻饮水户负担,有效化解饮水户之间、饮水户和供水管理单位之间的矛盾。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我是365平凡之路,很高兴诚邀回答本问题。
农村成立农村合作社本身的出发点是非常明智的,好处也多。比如抱团取暖,从种植品种、数量、销售、定价等都有一定的话语权,还能够解决目前农村缺少青壮劳动力而撂荒土地的集中开发使用,也能够把土地规模化生产,有利于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劳动效率。
至于农民土地入股收益,每年分红收益,在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看起来非常完美,一个盘活土地,二个解决农村剩余劳力,三个农民收入增加,就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我国将来农业的必经之路,也很出路。但就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施行起来还是有很多问题,农民还是有很多顾虑。小主个人认为问题主要出现以下几点:
1、目前我国还比较缺少职业化的农民带头人,目前来说合作社都是以社长的模式为带头人,也不乏在选择社长的时候存在问题。社长本身就是合作社的农民,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虽然有务农的实际经验,但是缺少眼光,思想较保守,市场开发条件基本缺失,所以目前来说,好多合作社只是存在于墙壁上的一张图表,徒有其名,没有真正履行合作社的作用。
2、土地入股有收益,年底分红的前提条件是,合作社在周期内能够赚到钱,如果出现保本或者亏损,那收益只是存在于纸面上的。至于打工赚钱的工资可能在年底的时候能够勉强拿到手,所以说能到手的可能就是工资,影响其它两项的收益因素很多,基本上也拿不到。
3、目前合作社成员构成比较复杂,可能会存在因宗亲等因素影响,搞小团队,损公肥私,损害其它农民的利益。
那要想盘活合作社要怎么做呢?
1、以政府名义引进引进专业化的农业公司承包合作社,要对公司考察,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包括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选择一个真正能带领合作社发展的龙头企业。
2、地方***要切实保证好引进的企业能够正常的开展工作,坚决打击故意伤害企业利益,对引进的企业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对于是否要当地的管理人员加入公司,企业说了算,当然企业也会选择一些当地的队长什么的加入公司,毕竟将来和各家庭户协调沟通,还是需要当地管理者。
3、当地的各合作社入股农民要根据企业安排,做好日常交代的工作,以企业的利益为主,不要想着占便宜,杜绝私自把作物拿回家。
谢邀。传人是土地承包户,以现实中的合作社运营情况,来回答你的提问。
第一,合作社归谁管。合作社归村四大班子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经委会中的经委会管。
第二,实际运营中只有每亩2000元股金,是正常一年一付。分红是不确定因素,也许有也许没有。
第三,关于打工。合作社经营过程中,有许多手工零活面向劳务市场招工。工资每小时7元,日结算。与土地入股户没有关系,入股户可以干,[_a***_]闲散人员也可以干。
农:村农业合作社,是发展的方向。解决了农村因打工而地无人种的问题,同时也盘活了农村的劳动力,也提高了种植户的收入。
农村合作社,士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再在合作社打工挣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我看你算错帐了。土地入股的收益就是每年分红的形势给的。这只是一份收益,不是两份。
在合作社打工挣钱是一份收益。
实际上只有两份收益,根本没有第三份收益。
请你仔细考虑一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这其中即利民又利国。
我们首先看农村合作社的必然性:由于现有的土地基本上是分田到户承包经营,农村的可耕地无论大小肥硗都落实到人,分配到户,因此条块分割现象普遍存在,这对丘陵地区的零散山地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大片的山跟平地、肥沃的河流三角洲及浩瀚的平原地区,又是一种限制因素,无形中增加了统一协调和农业机械化作业的难度,对发展现代农业十分不利,同时也羁绊了农村的快速发展。为了打破这种僵局,变不利为有利,能充分发挥大田优势的农村合作社便应运而生了,它通过土地入股的形式,把分散的地力和人力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为发展大规模高效率农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看它的利民性:合作社是股份制管理,股份收益、红利及打工赚钱,对于社内的农民来讲,不仅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获得,还可以让他们更省心地享受生活,减少了在种不好收成差和种不对了出现滞销等方面的烦恼;如果有时因为个人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社内打工,也会有所收益,生活上会有基本保障。
第三它有利于国家:我国人口众多,要维持国民的高水准生活,必须要有大量高效优质的农产品产出做基础,因而大规模的、可持续的、现代化的高效生态农业必不可少,农村合作社正好契合了这一点。
由此看来,农村合作社能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是利国利民的。
许多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并非农民以土地入股,并且农户享有分红,现实生活中,虽然许多牵头人或者牵头企业在申请专合社时是这样写的,等到审批通过后,又变了一种运营模式,即发动农户种植或者养殖,只按照保护价回收就好。因此,农民土地入股享受年底分红在很多时候都是名义上的。
其实真正能够做到题主所说的这样的良心合作社是非常少的,至少许多企业进来的目的并非是带动老百姓挣多少钱给农村处多少力。更是有些不法分子借成立专业合作社,骗取国家项目补贴,这就是传说中的空壳社。当然,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切实利益,对空壳社的打击力度也是越来越大。
按理说,题主所说的这种模式是完全行得通的,也是农民最迫切需要这样做的。本身按照现在土地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模式根本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现带的农业科技及生产力完全可以满足规模化生产,因此,将土地***整合起来不失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很好的结合起来,其发挥的能量是巨大的。不过,最终是否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关键还是得看由谁带头,是村集体还是***或是企业,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受益所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受益所有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