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结构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一些机构的设置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规定要由章程决定。
村级专业合作社具体是怎么管理?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合作社都要设置相应的账簿。
五、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
六、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纠正。
七、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完全自愿的原则,自行合作,自我管理,真成形成利益共同体。
其次,要选能人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懂经济,懂市场,懂销售,会管理,吃得苦,带头干,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心骨。
三是要有严格管理制度,都自觉为合作社出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是由于成员为合作社提***品或者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形成的,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