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表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表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乡村治理积分制典型案例材料?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成员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九大类51条(见附件)。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集
积分的***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按以下***集方法形成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一是村负责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及时进行记录,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证据。二是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等进行积分。
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加和后为家庭总积分,家庭总积分用于兑换物质奖励;家庭积分总数除以参加积分的家庭成员数为家庭平均积分,家庭平均积分用于精神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励。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积分奖励适用范围包括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
1.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区、镇、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关于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农产品产销对接的通知?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消费扶贫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消费帮扶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1.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 支持农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推广活动。
二、拓宽销售渠道
1. 通过农产品电商平台扩大线上销售,提高产品的曝光率和销售额。
2. 鼓励农民创办农特产品直销店,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
3. 加强农产品与大型商超、餐饮企业的合作,推动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
三、优化物流配送
1. 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确保农产品的品质和新鲜度。
2. 推动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提供快速、安全的农产品配送服务。
四、加强宣传推广
1. 组织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增加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农产品,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度。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检,确保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严厉打击***冒伪劣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
六、提供政策支持
1. 政府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帮扶农产品产销对接。
2. 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融资成本。
七、加强监督考核
1. 加强对消费帮扶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对达成销售目标和帮扶效果显著的企业和合作社予以表彰和奖励。
请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积极推进消费帮扶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表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表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