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经营几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经营几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组织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政府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家庭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_a***_]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个人农民种地还会有多少年?
振兴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是大势所趋,而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前提是土地成片化、***化,显然,现在一家一户单干的模式是不适应大型机械化作业的,必须对土地予以整合。
但是,国家在土地调整上,有个明确的态度,那就是不管哪种整合方式,首先必须取得农民的认可自愿,二是不能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这两点出发,必须要通过试验、通过论证,找到一个切实符合农民利益,被广大农民所公认的、让农民看到通过整合后能够真正对农民有好处、能够有红利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国家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了,现在我们看到有三个模式,一个是通过农民自愿,通过互换土地,使零散的地块整合成一块,形成大片,因为在分地时,为公平起见,把土地按地力情况划分成几类,每一类都要人均一份,这样,分得的土地就比较零散,一个人两亩多地就得分四、五块地,整合后形成大片了,一方面好经营,另一方面也适于机械化耕种。另一种模式是转包大户,农民以收取租金的形式获得利润;三是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合作社共同经营,年终以按股分配的形式获得利润,究竟哪一种整合形式更符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获得的红利更大,还有待考证。
那么,个人农民种地还能种多少年?这个问题我们只能预测、估计,从现在形势看,我个人认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也就是2027年末,应该是个结点,而土地承包又延期三十年,估计在2035年前会完成土地的全部整合,届时单干的形式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土地已确权,最少这三十年你想把农民的土地整走还想当队长是不要想了,想当队长也行,把你的亲友联合起来,把他们的地收归一起成立集体,你当队长,前题是们们得信你,并不怕饿肚子,自愿让你当队长
历史以进步探讨问题,也以失败找寻根源。农民是以个人种地,还是以集体种地,都是为人民的幸福安康而着想,至于种多少年或是永远,***说大家都要摸着石头过河才知深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时代有强大到衰败,应该怎么防护衰退,***应该思考的问题。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数百年。古时朝代强盛也就二、三百年,就换了。到了清末我国弱智到一踏胡涂,如今就算我中国的掘起之路已经开始了,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候,我们应该是如何要永远永久的保持住,站立着,不要倒下!
个人农民种还会有多年?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还会有多少年?
提出此问题的人,有可能是倾向农村集体化,也就是人民公社大集体模式。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双层经营体,也就是多元经营模式。农村土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统合,不搞一刀切。
在这种多元双层经营政策下,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遵重农民自愿,既可土地隼中规模化经营,也可以实行小农生产模式,即此题所说的个人种地。
在这种多元双层经营模式下,哪种经营模能提高产量,能发展农业,丨哪种模式就可继续存在。哪种经营模式如果生产力低下,不能增产,不能发层,就会被淘汰。
在这种多元经营念和经营制度下,有些人盼望全国实现土地集化,实行一刀切,那是不可能的了。
如果多元化双层经体制不变,题主所说的农民个人种地将会永这存在。
例如平原川道地区,当然实行土集体化,有利于规模化机械化耕种,有利实农业现代化。
而在山区,丘陵地帶,由于地形的限制,山坡以梯田为主,山沟以水田为主,无法实行土地规模化,就只能适于小农生产,而小农生产可以与现代农业结合,实行小型机械化耕种,进行特色农业发展,成为现代小农经济,故,小农经济不可能被消灭。
现在种地的都是六十岁左右没技术没文化不能打工的,等这些人干不动了(种地也挣不了几个钱,农作物弄得价值太低太不值钱了,这也许就是等级的默认,农作物真的值很多钱,也许会影响社会秩序。这些老龄人靠这点地也许是养老的一种方式,也好不到哪里去也饿不死),现在收回可耕地。这些人国家怎么养活。也许等几年这些人老了,国家会统一收回可耕地,让那些懂科学懂技术的人承包。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等(如红色教育、禅宗文化、茶文化等主题的旅游活动);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如技术、信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而言,这应该是由三个词组成的,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干什么的,他主要是从事农作物的种植工作的。而专业一词是对组织的约束,不允许有付业,商业,工业以及其它项目经营的。合作社则是由个体农户自愿加入和组织的一个以农民为主的合作体,这个组织应有一定的自***和各股民的话语权,即使国家的农业补贴也应除提留外按股分红,不应巧立名目骗取国家资金的正规群众组织。
合作社简单来讲属于特殊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全球已经有有一百多年发展历史,并在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各行业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农业领域发挥了关键作用,像著名国际农企佳沛、新奇士、恒天然背后都是农户联合起来的合作社组织在主导运营。我们国家自2007年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合作社总数2018年已经超过210万家。为了更好促进合作社的规范运营和创新发展,2018年7月起,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又正式实施。目前而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种的关键力量。当前,虽然有一些地区一些合作社的发展存在这样那样问题,但这并不能否定合作社已经在并将持续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种发挥主力军角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经营几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经营几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