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合作社的法律文本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2、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办法
-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宗旨是什么?
- 5、合作社法的内容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相关的扶持、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所以合作社里挂在那不上班就走会被吊销执照的。
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合作社注册需要的条件是以下几点: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成立农村合作社的所需条件如下:超过5名成员并且农民成员占80%以上的比例。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等。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印刻公章。
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办法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宗旨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就要求合作社在对成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合作社法的内容
(1)按照立法体例分为单行立法和附属立法两种,前者指制定单行的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法与民法、商法并列,如英、美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合作社立法。
该法包括总则,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_a***_]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和管理制度、扶持政策等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民为成员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理事依本法及合作社章程之规定,与社员大会之决议,执行任务,并互推一人或数人对外代表合作社。理事违反前项规定,致合作社受损害时,对於合作社负赔偿之责。
合作社的法律文本是什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合作社的法律文本是什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