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金融互助服务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金融互助服务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农民仅靠自身很难做好农业合作社?
感谢邀请。合作合作,只有互相团结才能产生作为,孤掌难鸣就是这个道理。
农业合作社分很多种,有农机合作社,有种植合作社,有养殖合作社,还有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很多很多,合作社是一个集体,如果你为了拉些空头搞独立合作社,要想发展是很难的。
打个比喻,现在农村出现的农机合作社,他们负责农民的秋翻春种收割,凡是机械能干的都包给了合作社,农民按亩数给合作社钱。问题来了,比如秋翻地的深浅度不一样,种地亩用种和使用的化肥量不平均,秋天粮食产量有多有少,干了几年,自动解散了。
有的合作社随便找了几个亲戚朋友组建了一个合作社,其实就是用他们顶个名,实际上这个合作社就是他自己的。他承包了1000多亩地,因为盲目的种植,跟风种植,这些年一直没挣到钱。
农业合作社要懂市场,会管理,懂技术。市场是大事,市场行情你要掌握,种什么能挣钱,怎样种植,成本多少,销路咋样,标准如何,怎样卖出好价钱,这都要弄明白,否则会亏损的。
我认为,农业合作社一定要产供销***,你要有自主定价权,没有定价权,所出的东西都是买家说的算,你永远挣不到钱,这就需要你出的产品一定要紧俏,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为什么农民靠自身很难做好农业合作社?我说,这是当然的事。(关键词:组织,自愿,法律,政策扶持,创新)
你提的问题,首先你能说你就代表农民吗?你只能算农民的一分子。
合作社是互助性的组织,你作为农民,你有能力把十几、几十个农民组织起来,把他们现有的土地流转在一起,并通过一定的政策法律程序,组成自己的合作社吗?如果这样,我认为,你照样可以进行你的农业合作社运作的。
合作社虽然是一个互相性的组织,有它的很多制约性条件,如组成合作社成员的人心,是否己是一个方向,形成了利益的共同体;土地进合作社,是否每个成员对以后的分配达成共识,盈亏共担;是否通过组织履行了相关的契约法律手续。
合作社在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活跃的经济合作组织,但它绝不是一个“自由体”,也绝不是像你说的靠农民个人自己就可以随意运作的游戏。
农业合作社的组成,运作,发展,不仅要有农民自己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必须通过政府组织的事实评估,土地***的投入,农民最终效益的可行性论证。
如果,既有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又履行和符合相关的政策法律手续,在***的扶持下,又有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合作社的前途,成员的基本利益肯定得到有效的保障,如果你的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能开拓创新,那就可以在发展中勇立潮头。
所谓的农业合作无非是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把农产品分摊给社员,定期回收,还美其名曰:公司十基地十农戶。
但是,公司不是***机构,是要赚钱的;所以给社员的利润也必然不高;更可怕的是一旦农产品市场不景气,公司会跑路,让农民颗粒无收。
缺乏足够的技术人员,不要说靠几个农业合作社的领头人,就是县农业局、畜牧局都靠不住,因为农业、养殖业对技术人员的要求太高。
缺乏跑销路的人才,以我们乡镇的西红柿为例,平时价格不超过1元一斤,大量上市的时候堆地上论堆卖,三元、五元一堆。这样的合作社不起任何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金融互助服务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金融互助服务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