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性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性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合作社属集体所有制形式。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集体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成立了很多合作社,典型的有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为繁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推进,广大农村又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合作社以互帮互助为前提,立足当地***,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养殖合作社的企业性质?
养殖合作社属于经营性。农民合作社应是农民自愿参加,自愿组组合的民间组织。以入股的方式组团。有明确的责,权,利的经济实体。从事生产或服务业务。除了忠于国家责任外,不承担其他社会经济责任。他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有确的书面社章。组织形式有基层社和联合社两种。
合作社的性质与经营模式?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广大劳动者为了共同利益,依据合作社原则、章程和法规,建立和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来讲,合作社具有以下特征:是广大社员结成的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办社为方针,以自愿民主为原则,以服务互助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是一个由社员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其所有者、使用者和享利者同为社员;是合作社经营的“共有企业”,主要目标在于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收入。
合作社有明确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社员在团结和互助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保证社员共有的资产增值。
凡是具有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其***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可视为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即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
合作社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特定的组织原则;独有的办社宗旨;独特的经济关系。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的来源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中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集体所有,二者相互结合;三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集体所有,没有社员个人所有;四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联社所有;五是生产资料中包含有少量的外来股份。
这些生产资料和来源形式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性质。在合作经济内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被消灭了,在产权结构中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和产品占有者的统一,即“四位一体”。
这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兼容了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合作经济发展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生产主体型”模式;另一种是“流通服务主体型”模式。
前一种既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改变社员劳动生产方式,也改变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后一种既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改变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只是从流通方面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而通过流通逐步把合作制渗透到生产中去,向社员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性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性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