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的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的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体工商户合伙人私自转让投资项目并侵吞及转移共同财产是否构成犯罪?紧急求助,谢谢?
个体工商户合伙人私自转让投资项目并侵吞及转移共同财产构成犯罪。 如果合伙人的情况按公司算的话,也许符合抽资出逃罪,股东抽逃资金,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 如果甲在那个个体工商门户店里有一个职务,可以算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建议报警并提交***起诉!
土地作价入股算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分红和享受其他收益。因此,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实践中,各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也都是把作价入股作为转让的一个特殊类型来办理的。
农村信用社初期农民入股的股份还算数吗?
多谢邀请,我家也有一张信用社10元面值股权证,是我父亲1962年入股的,父亲是***党员,信用社成立之初,动员党员干部认购信用社股份,我父亲拿出当时农村人家“巨款”10元,加入信用社了。这信用社股权证像纸币一样,全家人把它当钱一样收藏,放在一个小匣子里,小时候我兄弟姐妹经常拿出来欣赏欣赏,久而久之,股权证被一分为二了,只剩下半张,另一半不知所踪。现在我们这里老党员家中还有信用社股权,但从来没有开过股东大会,也没有分红扩股,仿佛是没有这股权一样。
一、信用社在开改开放之初,又再次募股,还是党员干部购买股权
也有人拿出家里1962年信用社股权证,去信用社要求分红,但未果。从股权证是看,持有股份的人享有分红权利,优先货款权,担保权,但初期的持股人并没有享有各项权利。我们的父辈也没打算享有分红权利,他们认购信用社股份完全是募捐。在改革开放之初,信用社坏帐、呆帐比较多,资不抵债,又进行改革,向在工作的党员干部募股,这回募股证明是个小本本,每个党员100元募股,也没有分红过。我们股东也没去信用社查过帐,不知道10元面额股票现在该增值多少,有人说连红利带扩股,怎么也应该价值万儿八千了。帐可能还在,只是信用社是金融单位,需要钱生钱,需要积蓄,不可能把钱分红分光的。股票肯定永远有效,是算数的,但不可能分红分钱的了。
二、信用社如今改成农商银行了,但股权肯定不会丧失,只是对过去认购股票,现在上面没有新规定,信用社也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入股了,根据《公司法》规定,是不能退股的,但可以有偿转让。卖给需要的人。股票是有价证券,当然算数。但对于信用社初期募股的股票,上面没有明确规定,信用社也没办法解决问题。只能是当钱一样收藏着,这么多年了,持有股份的党员干部们,也只能是当捐款了,没放在心上。信用社如今改成“农商银行”了,仍然是农民自己家银行,农民存货款大多依靠农商银行,因为大家认购股权了,所以小额贷款不用担保的。正因为有了信用社渠道,农村集体用钱,都向信用社伸手,不向农民个人募集了。从这方面看,认购信用社股权证,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三、没有分红,不代表股权不算数了
农村信用社全称“[_a***_]”,就是农民自筹资金,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解决“三农”急难愁盼的事。比如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只要大队开证明,可以从银行拿到几元至几十元钱,免息***,需要还的,解决了贫困农民许多问题,在过去农民看病拿不出钱的,这时候想到了信用社,供销社营业额每天送到信用社过夜,第二天再拿回来。公款也大多放在信用社里。没有分红不代表股权丧失了,所以持有信用社股票的,还是继续持有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的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的转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