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资产处置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资产处置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如何操作的?
流程都是通用的,但是真正操作起来,还是要有老师傅带着更容易上手,因为从理论到实操,从人脉到***,都需要一定的积累。
1.催收;
2.重组;
3.协商处置抵押物/资产;
4.呆账核销;
5.诉讼/仲裁/公证执行;
6.债权转让;
7.债权减免;
8.以资抵债;
不良资产的处置的一般经过如下程序:
一、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包括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
拟处置标的可以是一户不良资产,也可以是几户不良资产。后者就是组包了。资产管理公司有时是根据资产特点主动组包并进行招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确定处置标的。因为要处置的不良资产很多,没人提出购买的话,一般先放置在那里。处置标的确定后,绝大多数项目需要进行处置公示——报纸上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网站上。
二、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包括进行尽职调查
除损失类不良资产或能够回收本金的不良资产,其他不良资产基本上要进行评估。企业不配合评估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不良资产,评估前还要请律师进行财产调查;法律关系复杂的不良资产,请律师出具意见。
三、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包括谈判
评估结果是不良资产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出来后资产管理公司再与投资者拟定交易价格及交易结构。但常常是,边评估边谈判。
四、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包括报批
处置不良资产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参与审批的人员不参与项目处置。有的项目办事处有权批复,不良资产损失大的还需要报总公司批复。
损坏集体财产该怎么处理?
看是否故意,如果故意且情节严重会有刑罚,如果轻微且无疑,大多赔偿、批评教育为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国家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如何处置?
资产清偿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应当重新计算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其在剩余财产中的比例,以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认定。
计算公式如下:
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具体处置分为3中情况
1.可以划转的,本着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便于操作,防止财产流失,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应当将情况反映到清算方案中,经过成员大会或者***确认后实施。
2.难以划转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或县以上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出售后上缴乡镇政府,乡镇***上缴县级财政国库,补充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资金。
3.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造成合作社解散的,相关财产处置变现收入,优先用于支持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转产转业。
以上是我的一点愚解,望盆友指正探讨!
被清理合作社的资产怎么处理?会给村民分一些吗?
2019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其中对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有专门的描述。
“办法”第八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
计算公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哪部分资产进行划分”,打算“划分给谁”,细心的朋友应该都注意到了。这里再用白话解释一下,如果你村里的“空壳社”被解散、破产清算了,清偿合作社的债务后,剩下的资产中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这一部分,才有可能会划给村里。
这些资产可能划分给同村集体的其他合作社,或者直接划给村集体。
如果划给合作社,那么作为该合作社的入股成员,按照合同应该都会有一部分收益。如果划给村集体,就要看村集体决定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资产处置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资产处置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