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印花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出资印花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伙企业的出资额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3.营业账簿;……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参考:
参考12366北京中心答复:(答复时间:2020-05-29)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您说的是注册资本印花税吧
先看一下今年6月10日通过的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此的规定,相关的规定在第五条,具体如下:
(一)...;(二)...;(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
通过印花税法第5条,可以看到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根据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为计税基础。
根据印花税法,注册资本印花税率为2.5/万(原来税率是5/万,自2018年5月1日减半征收。减半征收后的实际税率与印花税法规定的税率相同)。
在印花税法通过之前执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都明确注册资本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为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已经缴纳印花税的,仅就其增加的部分按规定的税率缴纳。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计入“合伙人资本”这个会计科目反映,而不在上述的两个会计科目反映,所以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或投资不征收注册资本印花税。
同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投资也不征收注册资本印花税,投资人的投资计入“业主投资”这个会计科目。
当然,如果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要求,无论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的投资都计入“实收资本”的话,那可能要按印花税法的规定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了。但估计,可能不会这么操作。因为公司制的注册资本额度反映的是对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负债而不是以投资额为限,投资人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出资印花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印花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