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人借款如何执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人借款如何执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教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
2.合同贴印花.
3.如果不跨年,支付利息时,去税局开发票,带上合同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交税,有营业税及其附加,代扣"公司法人"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期间较长,跨年,就不要在支付利息时才去税局开票,每个月末计题财务费用后就去开,这样才不会在汇算清缴时被审计剔除这笔费用.
5.年终汇算清缴时,要填上关联人交易.
6.分录:
收到借款时:
合作社法人借钱失踪了,能起诉合作社成员吗?
看情况如果合作社是,社员全部站股份的,就有责任,我们这边但是与名义不就没有责任,合作社一年赚钱多少和社员没有关系,也没有分到一分钱,所以破产了社员没有关系,只是名义上是合作社,都是自己做自己的生意,
这个要具体分析
1-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进行借款,有社员等同意,并形成借钱的有关文件,这个法人的借款就属于公务行为。合作社社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合作社法人个人借款,并未用于合作社运营,其他社员不承担债务!
3-如果合作社法人借款,合作社成员进行了担保,那么,这个担保的社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不能,合作社其实就是近似于公司,我觉得他就是存在于农村的个人公司,说是合作社,基本上都是个人企业,大部分合作社成员都是名义而已,股份都不一定有,借你钱的是个人的话,你就***他个人,是以合作社名义就***合作社法人,查封合作社资产。近些年农村合作社多如牛毛,管理松散,不规范的很多,跟合作社合作一定要慎重。看其实力和名下实际资产或者种植或者养殖规模,我觉得套国家项目的多,真正自己挣钱的少
这要看合作社法人借钱是他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还是以合作社名义借的钱,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那么只能***法人本人,如果是以合作社名义借的钱,那么就可以***合作社及法人,你不可以***合作社的社员。
合作社负债如何分配?
合作社负债是一种法人行为,不能进行分配给每个社员。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应独立承担经营盈亏和资产负债后果,不能将合作社的负债转嫁给本社社员,更不能让社员代为偿还,社员只能在入股资金范围之内承担有限责任。
合作社负债主要是为满足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服务,或者是为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通过借贷、货款或劳务结算等原因形成的,需要进行偿还。这种偿还需要合作社通过生产经营或扩张生产的盈余来实现,如合作社盈余困难,负债大于资产的,可申请破产或关闭清算。
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现在不干了法人,什么承担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投资,是合伙法人的义务。如果合伙法人未按合伙协议的约定依期如数按约定的方式缴付出资,即构成出资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_a***_]实际经济损失的,由赔偿金补足。如合伙协议既未订明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又未订明赔偿金计算方法的,过错方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2.擅自退伙的民事责任。合伙法人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而中途退出的,退出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但合伙他方也有过错的,应按各方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退出方对退出前合伙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无效民事行为的责任。法人合伙协议中订立保底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保底条款是合伙一方虽向合伙企业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合伙的盈利,但不承担合伙的亏损责任。在合伙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合伙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如数退出,用于补偿合伙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作为合伙的盈余,由合伙各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明为合伙,实为借贷的合伙协议无效。合伙一方向合伙企业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合伙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合伙,实为借贷。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以收缴,对另一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合伙协议被确认无效后,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履行期间的收益,应先用于清偿合伙的债务及补偿无过错方因协议无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人借款如何执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人借款如何执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