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组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组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自愿组成合作社,经营组织的形式是?
农民自愿组建合作社,其经营组织的形式是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参加,合作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助合作,自我服务;供销一体,联合共赢;社员平等,民主管理。
合作社按照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
农村经济合作社属于非企业组织吗?
农民合作社并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社会团体,它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服务。
农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
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制度内容?
根据章程规定,依法依规建立法人履职、监事履职、年度报告、清算分配、财务等制度,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制度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运行、依章办事、依规管理。
不迁户口能退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吗?
目前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当中也没有,在司法实践中按照这样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组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组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