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经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经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外购产品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通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因此,它的宗旨是服务于本社成员,主要是销售本社社员的产品。在销售本社社员产品的前提下,如果有能力,可以收购社员以外农民的产品,按照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销售的原则收购,然后销往全国市场。
需要说明的是合作社对外收购销售的商品,是按照市场价格的经营行为,以追求社员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否承揽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可以对外承揽业务的。其原因有:
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社员成立的经济合作组织,并要求农民成员不能少于80%;
其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一经核准,它就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创建经济合作社可否脱离村委会?
不可以。适格的诉讼主体就是村经济合作社。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但农村经济合作社未取得法人资格,不影响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因此,不管经济合作社有没有进行登记,有没有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它都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村委会与经济合作社是二个概念,不能互相替代。
土地流转与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土地流转与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土地流转”?什么是“合作社”?只有了解了二者的的定义,这个问答也就弄明白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土地流转是指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也叫使用权)的流转。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种植大户或经济组织,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把土地有偿租出去。
土地流转是有偿流转,必须付给资金补偿,一般是有期限的,有的规定一年一付租金,有的是付五年或者流转期内一次付清。
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开发,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这是国家鼓励的一项种植模式,也是今后农业势在必行的趋势。
👉合作社是指根据合作原则建立的以优化社员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盈利企业形式。合作社形式特别多,涉及到各行各业,在这里只说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社员是自愿加入的,为的是自身的种植利益,形成一个合作共赢的模式,只为了种植的农作物好卖。但土地是农户自己的,合作社只是统一规划,也就是统一买种子化肥农药,以及栽培技术,统一销售农产品。
种植专业合作社也是国家鼓励农业生产的一种模式,国家大力扶持,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比如种植机械、燃油补贴等。
综上所述,大家明白了“土地流转”与“合作社”二者的区别了,前者土地经营权是人家的,只获得土地租金而已;后者是土地是自己的,收成也是自己的,只是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走到一起经营管理销售!赞同宗元三农堂观点请点赞关注!🙏🙏🙏🙏🙏🙏
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当然有区别,第一,他把土地流转了多一笔收如,又能干出门去挣钱,小户分散[_a***_]不好种和关理,第二,给小农户增加收如,第三,现在的合作社承包土地不是很高,第四,缺资金,扶持力度不强,第五,没有合作社代款这回事,第六,物质上涨,粮食掉价,第七,合作社土地越多亏的越多,第八,合作社就是靠自己经营,第九,就是缺人才技术,第十,大多数人都在关望,有钱不敢大干,农村企业难,
土地流转与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土地流转与合作社的区别不是一点半点的,也不是一句半句话能说清的,总之区别很大。
具体说有四点区别 : 一、概念不同。小编的理解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由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通过转包等形式有偿流向另一个土地经营主体的过程。而合作社则是由五个以上农民组成的具有组织机构法人、规章制度和生产运营的经济组织。
二、意义不同。土地流转是农业生产关系中的一个农业经济活动现象,而合作社则是一个由农民、土地、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组合在一起的经济实体。土地流转内涵小,包含于合作社之中。三、经历的时间不同和稳定程度不同。土地流转行为的时间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两年、三年、五年,甚至更多,随意性很大。而合作社则是比较相对稳定的经济组织,在经营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如果经营的好可以一直办下去。
说完了不同,二者还是有契合点的,比如种植业合作社,如果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包租其他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收益参与社员分红。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了解更多三农资讯,请点击文章上方关注本号!谢谢大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经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经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