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的法律责权责务,以及合作社的法律责权责务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作社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 2、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 3、农民合作社的权利义务
合作社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主观: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农村合作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
法律主观:农业合作社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1、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法律主观: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3、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民合作社的权利义务
1、(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4、(5)依法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权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1)经济权益。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对出资的支配权利。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②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③按照章程规定与合作社进行交易;④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⑤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权人有权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赔偿损失。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黑土地保护相关义务,确保黑土地质量等级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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