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发票可以抵扣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可以抵扣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产品***有哪些?能抵扣吗?
只要是农户种植的农产品开出的源头***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不是源头***是不能作为抵扣的。。
源头指:农户,农村合作社。
农产品水果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如果是农户开除的源头***是可以抵扣企业的增值税***的。
开普通***也就是免税***,需要到当地税务局出一个免税证明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一个月可以开25万,超出之后需要申请***,如果是个人农户开票一个月只能开出3万。
当然如果***不够用可以申请十万元版的,当你的***不够用时可以申请***升级,最初***是万元版也就是一万元一张,所以一个月可以免费申请25万,当你开票达3个月后,并且有交税那么可以申请***升级,两个星期基本上就能通过审核。
源头的普票是可以抵扣公司的增值税***但是必须是源头***,增值税***可以直接抵扣。
收到免税***,我们还可以抵扣嘛?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
1、可以抵扣。免税农产品普通***即可抵扣,不需要税票,计算抵扣
具体规定如下:
免税农产品普通***即可抵扣13%,不需要税票。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如果是属于农产品,则可以计算抵扣,其他货物或商品不可以。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销售免税货物开具普通***可以抵扣吗?
根据增值税“环环相扣”的基本设计原理,只有上一环节交了税,下一环节才允许抵扣,所以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取得免税***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但是也有例外,因为农产品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对于农业的扶持,特别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免税的农产品销售***或者收购***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并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销售或者收购***都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是工商业等行业的基础原材料最初来源之一,是整个产业链的最上游。因为这个环节已经没有上游了,只有销项,没法抵扣进项,如果全额缴税,税负就很重。
另外,由于销售初级农产品的纳税人大多数是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提供销售***。
为此,国家为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设计了一套特殊的制度:农业生产者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收购初级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农产品销售***或收购***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均为免税***,销售方无需缴纳增值税。
销售***由销售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如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场等)开具,收购***由收购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采购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或收购***注明的收购金额×9%
因为收购初级农产品允许抵扣9%,销售深加工的农产品一般税率为13%,中间有4个点的税负差值,为了扶持这部分一般纳税人,降低他们的税负,允许这部分纳税人在抵扣9%的基础上,在生产领用环节再抵扣1%的进项税额。这就是所谓的农产品“加计抵扣1%”政策。
正是由于初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但是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少数不法分子动了歪脑子——反正农产品销售***或者收购***是免税的,那就多开点也没关系,多开就可以多抵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可以抵扣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可以抵扣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