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二次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二次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如何分配?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如何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的多少都是由农民成员确定出资金额相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金额,确定农民成员具体出资多少的出资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的具体分配都是按农民成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弥补往年度亏损后,按社章规定进行盈余分配。分配原则是:1、提前公积金和公益金;2、决大部分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进行分配;3、少部分按社员入股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的具体比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社章规定。
合作社负债如何分配?
合作社负债是一种法人行为,不能进行分配给每个社员。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应独立承担经营盈亏和资产负债后果,不能将合作社的负债转嫁给本社社员,更不能让社员代为偿还,社员只能在入股资金范围之内承担有限责任。
合作社负债主要是为满足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服务,或者是为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通过借贷、货款或劳务结算等原因形成的,需要进行偿还。这种偿还需要合作社通过生产经营或扩张生产的盈余来实现,如合作社盈余困难,负债大于资产的,可申请破产或关闭清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补贴?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
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
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
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二次分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二次分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