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股权任命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股权任命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代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实际出资人将出资份额对应的股份登记在他人名下,不对外显示股东身份,但实际享受股权收益的一种股权治理模式。
在我国,股权代持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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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民法总则》《公司法》《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最新出台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规定,说说股权代持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际出资人必须完善、保存好实际向公司出资的证据。认缴出资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纪要中要有体现;实缴出资的,要将向公司出资的凭据、公司出具的收据等证明材料保存好。
二、实际出资人必须与代持人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合同》,明确实际出资份额、实际享受股份收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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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当与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签订《告知函》等方式,使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的身份。
四、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虽然股份不登记在其名下,但通过实际参与经营,使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身份。
最后,实际出资人在条件成就时,应当及时显名,成为真正的显明名股东,履行股东职责,确保其实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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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股权任命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股权任命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