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代背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代背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信用社的创立背景?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贷款。
一个县里有县联社,一开始县联社归中国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中国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200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
到此为止,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所以省联社其实还是县联社的“儿子”;从行政角度讲,每家县联社又都是一个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门,而省联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门,所以省联社是县联社的“老子”。因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导致经济上省联社也成了县联社的实际管理者。
1951年,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各项政策支持下,在1951年至1956年期间,全国上下掀起了组建农村信用社的热潮。
这时的农村信用社的定义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只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
从1951年直至1***8年,农村信用社都是在人民银行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各项业务
70年代干农活的背景?
70年代农村人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集体背景下做农活。所有农村人都是生产队一员,都有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义务。凡年满十六岁至六十周岁男劳动力。月劳动标准二十八天,十六岁至五十五周岁女劳动力毎月二十六天。但男六十岁,女五十五岁生产队不再定劳动工。只做***性劳动。全生产队劳动力凭劳动挣工分,分粮分钱。农忙时驻地的国家机关,学校,部队等也帮助生产队干农活。
农村股份制合作社有没有前景?
前景在“人”,不在合作社。
记得参加一次高层技术培训,听到一个数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打字9万多家,能够正常运营的不到1%。更了解,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千家,好像能够履行职能、开展经营的寥寥无几。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就是各级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各地一窝蜂“创办”合作社,企业也办、合伙也办、个人也办,多数就是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有的得到政策,得到资金,不善经营,黄了;有的没有得到政策,没找到机会,也黄了。
个人看,“成事”在人。不管你是办合作社也好,开发产业也好,选择那种路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有了能人,才能干事,才能成事。至于农村干点什么有前景,这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结合自身优势,结合资金技术,结合市场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干点什么。今天的经济趋势,农业面临更多机会和风险,谨慎点没错。
祝福你!
农村供销社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基本可以消失了。
对于一个时代的产物,农村供销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对社会的平衡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市场成为社会的主导以后,供销社的作用越来越小,现在已基本没有什么作用了。
但是让一下消亡也是不可能的,因供销社的产生,中间的供销社体系还存在,还有不少因供销社而存在的人,只有等这部分逐步被消化,供销社才能真正消亡。
因此,农村供销社已经没有存在必要,但是还会在较长时间内存在!
作为一个曾经亲身体验了供销社改革过程的老供销社人,实事求事讲:农村供销社没有存在的必要,估计现在50岁左右的人对供销社稍有记忆,40岁左右的人只是从长辈回忆中知道曾经有哪么一个垄断了农村市场的供销社。
实践证明,历史的车轮涤荡着一切汚泥浊水滚滚向前,一切阻力只能延缓她的步伐,阻碍不了她的方向,试图开倒车走回头路死路一条。己经成熟了的农村市场经济正在以她强大的生命力推动农村经济,供销社回归决无希望,因为广大农民群众不需要。
说到供销社,大家可能都不太熟悉,确实,这是上个世纪的农村人的集体回忆了,以前想买一些小零食,亦或是家里的针线等都可以在那里找到,但是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慢慢的被淘汰,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所以问题来了,到处都是便利店、小商铺的现在,供销社是不是消声灭迹了吗?
供销社未消亡,力将覆盖全国90%的乡镇
结果当然不是,供销合作社系统自2013年以来,在中国恢复重建基层社1万多家,实现系统销售总额5.9万亿,对比之下,2017年,位列“三桶油“之一的中国石化全年营业额为2.36万亿元人民币,尚不及供销系统的二分之一,预计到2020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将发展到3万个,覆盖全国90%的乡镇的目标。所以说,供销社并没有被时代抹杀,反而还在努力地恢复中。
供销社改革,将打通农村的“最后一公里”
现在农村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像城里人一样,什么东西都能送货到家,无法很好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所以新型供销社承担了这重要的一环。
在村里直接对接农民的是一站一社,一站,就是[_a***_]综合服务站,一社,就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据可靠的数据,目前全国农村的供销社和服务站总数已经达到10000多家,它们可以与当地的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专业合作社进行产销对接,进行农产品集中收购输出,既解决当地农产品滞销问题还可赚取利润;更可以将相关电商站点引入,成为村里快递的整体流通站,方便乡亲们取送快递,大大带动并引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需要注意的的是,一个村里只有一个站、社。
新型农村供销社与电商进行结合,实现共赢。或许在几十年前的农村,供销社是我们买东西的唯一渠道,但是自从改革开放后,农村这种供销社的就很少见了,现在这种新兴的农村供销社它的范围更广了。
虽然互联网的普及后,但是仍旧会存在很多农民不懂将其进行利用,这种新型的农村供销社就是很好将那些农民不懂得将自己的农产品推广出现,所以将农村各种农产品进行一个***,帮助他们的农产品更好地卖出去,成为了新型供销社打入农村的有利入口,而农民们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实现双方的共赢,何乐而不为呢?
供销社是历史的的产物,当时的社会就得需要它,方便人民群众,是销售和购物的桥梁,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的社会经济发达,销售购物环境不同,都是自由经济,供销社也完成它的使命,现在很多都是个人经营,挂着供销社的名头,现实就是这样。
供销社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国家很大的一个单位,有很多员工为此付出很多,存在与否不是一句话的事,牵涉很多国家利益和员工利息,一切交给时间,一切交给社会,期待供销社有个好的未来。
谈点个人看法与大家交流,互动:
第一,公销社是计划经济时产物,在那个时代受国情等历史背景,曾有过一定作为,贡献。
其特点是统购,统销,以计划手段管理,分配人们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
第二,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多元,社会发展要与时俱进,同时,改革深化,不少生产,生产力关系也要调整,跟进,创新,因此,供销的存在已无实际意义。
第三,而今,进入互联,物联平台,生产资料等十分丰富,加之市场经济,由市场“导向”配置***,决定社会,人们的所需,所求,而供销运作与市场营销有质的不同。
***与供销不利市场经济规律,规则,其被历史淘汰是必然。
据上简述:农村供销社与时代,现实落伍。
其“消失”很正常。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国务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空话不多说,供销社还存在的作用是:一,社有资产管理,按照供销社章程,县级以上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资产归同级供销社管理,一般情况下县供销社下属公司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棉麻公司,土产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的地方还有茶叶,农贸公司等,这些公司资产归县社管理,有的地区房产证署名也是县社,公司只有使用权。
二,处理遗留问题,虽然说大多数供销社企业己经关停并转,职工身份没有转变,如承包人,承包人所带的原正式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所以一个公司牌子照挂,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班子财务人员照样上班,收房租,收靠挂费。
三,兴办新企业,利用仓库旧址,办市场,比如南阳的陶瓷市场是原日杂公司仓库,土产公司仓库办建材装饰市场,农资市场,农药市场,水果市场等等。
值得重视问题:将来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职工退休完了,遗留问题不存在了,“社有资产”归属?流向?
供销社真的还存在,是不是仿佛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提到供销社,90后、00后的记忆恐怕只存在于老一辈人的口中和历史年代剧中。
对于60、70后,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供销社的地位就相当于如今的商超,相当于“购物天堂”,下到铅笔、橡皮、糖块,上到化肥、农资、农具,供销社犹如一个“百宝箱”。
当年的供销社地位为何如此之高?实际上与特定的历史时期不无关系。
1949年11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第二年,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成立,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1954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年的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不仅卖东西,而且还买东西,从农民手中收购来的农副产品远销海外。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凭票供给的年代、在那个市场私有经济尚未萌芽的阶段,供销合作社发挥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几乎承揽了全国9亿农民的统购统销。
如果找一本老版《新华字典》,你能在字典中找到类似的例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代背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代背景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