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基本特征是:
(1)组织上
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2)在所有制结构上
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3)在收益分配上
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4)在管理机制上
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合作社认定标准?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避免合作社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出现多样性不规范性等特点,大多数合作社中公积金、利润返还股金分红无规律可循。鉴于这种状况,可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遵守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制定相关会计制度,培训合作社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主要有四点:
一、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如果农民占不到百分之八十,形不成农民为经济主体,这就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必须以农民独立经营,只是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联合到一块。
三、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必须有专人负责的财务人员,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办事,合作社在成员同意情况下,可以利润返还中留一部分管理费,用做合作社联系业务费用,支出必须向成员公开。
四、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有权通过民主选举合作社负责人,通过民主评议可以罢免负责人,成员共同决策等原则,构建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如何避免合作社会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答:合作社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利益共事、风险共担财务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着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财务分配混乱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严重[_a***_]合作社发展,因此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利润成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必须按照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把不合理现象消灭萌芽状态中,让农民专合作社健康地发展起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原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