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logo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logo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给农业联合社取名?
取名方法和法规如下,供参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是指合作社用以相互区别的固定称呼,是合作社人格特定化的标志,是合作社设立、登记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可以由地域、字号、产品、“专业合作社”字样依次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享有名称权,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名称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相同。更多合作社知识尽在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
什么是综合服务社?
“农村综合服务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建设的,以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销售等经营***为主,兼顾公益***,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全县414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为服务“三农”起到了很好作用。
“星级社”建设标准主要有:(1)基础建设要求,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室内整洁、明亮、通风,商品分类摆放、整齐美观等;(2) 统一标识,所有“农村综合服务社”统一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定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logo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logo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