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多方面经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多方面经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怎么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能经营门店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在注册登记机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也有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的销售。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产品销售活动,要有门店进行销售,即要有实体店从事产品销售经营活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能经营门店。
三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并称为农业领域的三大新型经营主体。
三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点是:
1、在资金扶持、政策优惠、技术培训等方面均享受到来自于***、社会等各方面的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不同于公司等其他企业,所以必须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
总的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具体来讲,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应当只提供本专业方面的服务。
扩展资料: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多方面经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多方面经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