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的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的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验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137 号要求“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这些有关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验资报告,并且在注册登记中是不需要验资报告的,但我了解到在我们去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是要求我们提供验资报告的,如果提供验资报告成为必要条件的话,我们得增加2000左右的验资费用,这是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相左的,所以请你们重新验证并明确是否在税务登记中一定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从事生产、经营及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本单位证明;
六、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七、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再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复印件;
八、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申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九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公司委托合作社繁育种子,合作社可以销售开票吗?
国家对农民合作社有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都是免税的,无需开发票。
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有两个合作社与[_a***_]农场如何报税?
同时拥有两个合作社和一个家庭农场的纳税人,在报税时需要按照不同主体的税收政策进行分别申报。
1. 合作社:合作社一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同时,合作社也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2. 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在我国税收政策中没有明确的针对家庭农场的税收规定。家庭农场的税收政策主要适用的是对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的税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税收政策需要参考当地税务部门的指引。
在报税时,纳税人需要分别核算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收入,按照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共同的收入来源,需要合理划分,分别核算,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适用。同时,纳税人还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报税策略。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的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的通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