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拆迁后如何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后如何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镇供销合作社职工集资的职工房,没有房产证,敢接手吗?
这个要弄清楚土地出让金交过了没,房子所在地是不是市镇规划地,如果这块地方不影响市镇建设,也不是市镇***对象,考虑可以接手,这房只适应自已住,并不好买卖,因为没有房产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想买,要在供销社同意下并和出让的职工非常熟悉,和当事职工签个转让协议,写好收款收据,在协议上加盖供销社公章,这些手续办完后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没有啥事,但总不如五证齐全的商品房稳当,有证的房肯定贵的多,以后你的房可能会有些麻烦,但它便宜呀,省不少钱的,各算各帐吧,具体要你作决定,权衡利弊看你认为怎么好就怎么来!
你好,这种房子,属于历史性的房子。这部分房子,应该在单位房改的时候缴纳费用,变为商品房。现在没有房产证,也就意味着产权信息不明确,包括土地信息。部分像这样的房子原先的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后续***可能涉及到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个人建议不要这样的房子!
房屋的合法与否先要看地。这种过去称“七站八所”所占用的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的。老房产基本上都进行了房改,职工拥有房产证的,缴纳少量的土地收益金就可上市。
这种地使用权归单位,单位可以申请规划建设的,履行相关手续即可。但因为没经过审批,成了小产权房,无法申请到不动产产权证,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都得不到保障。从单纯的居住来看,这样的例子很普遍,私卖买一直存在的。也不必过于担心,毕竟便宜。即使以后***征用,房子还是按建筑结构装饰要赔钱的。
像这种房子,如果要交易的话!光是个人之间签订买卖协议是没有用的,如果想交易,需要找到原单位房屋管理处,变更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才会有用,否则将来即使可以办房本了,房本上也不会是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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