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启供销合作社的历史意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启供销合作社的历史意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能够再次重启么?
自从2015年供销社深化改革以来,供销社就一直从事着为“三农”服务的工作,只不过发展还不平衡,发挥的作用大小不一。有些地方的基层供销社在上世纪的全面改革开放过程中或撤销或变卖或转制。通过这次深化改革,中央对新时代供销社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再定位,使供销社的发展有了自己的前进目标,不再困惑,不再迷茫,这些基层供销社已经不存在的地方,为了重新发挥供销社的作用,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了恢复重建,使之能尽快的更好的便捷的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综合***。
供销合作社的事,大家一直不太明白到底咋回事,我看很多人讲了,都没讲到点上:首先,供销社是一直存在,他影响主要在农村,尤其偏远地区它无处不在。经营农资,粮油等,覆盖农业生产及日用消费品等。90年代因连年亏损,收缩。本世纪初经营开始好转。城镇覆盖率从2012年56%扩张到2018年的98%。其次供销合作社主要为农产品的三农服务,具体到细节就是为三统服务,即统购,统销,统战:1.统购,不再让农民的农产品烂在地里,而城市的人吃不起买不起的这样的现象出现2.统销,平抑物价,食品安全等问题,与私人和外国资本共同竞争,不再让资本通过生活必需品打劫民众的钱包3.统战,上海疫情期间供应链问题,乃至战时的民众供应链问题,都可有效解决。总之一句话,不能让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生活必需品全部掌控在资本手里,同时也逼迫某些资本,多搞搞科研开发,不要把赚钱的主意打到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上边来,把资本想要吃人的牙口给他打掉。
如果农村供销社“回归”,未来每个村都有,对此问题你怎么看?
农村回归供销社,城市也有供销社。应该是好事,这个可防止市场物质的垄断捧台,对保障民生有好处。但不应再有事业国有单位形式地存在了,不应提牌享用资金消费,不应提权垄断经营为好。否则是浪费税务资金***地。都应以市场的劳务形式同在,政府公司责任人须居高望远,全国生活消费市场物资及商品价格的实时连网了解,察情把控指导调配市场物资流通为好。以预防及应急市场危机出现调控的,服务型理念工作作为为是,做到能及时应对应急市场物价的变化而存在供销社为合适的。(我这个回答只属草层人独个之思,对供销社的资金来源及形式运营是不知懂的。)
“供销社”,如果用新的面貌、新的高度、高效率……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利国利民皆大欢喜!
如果国家投入巨资、带有垄断、效率不高、大众反应一般或不太好,这种浪费及早制止,毕竟要将国力“好钢用在刀刃上”。
如果是纯粹商业行为、如果是大众性商业行为、最好不要使用国家财力,引导市场形成,让竞争决定去留,毕竟公平竞争是优良市场最大的保障。
写文章的文对¨供销社¨一无所知,所提¨问题¨令人哭笑不得。略举两例:供销社自产生以来从事就没消失过,一直存在,何来回归?
供销社是企业性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农村供销社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延伸进村的是其下属的代销代购网点。农村供销社对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具有重要助推作用,例如,它可以把分散的零星的形不成商品量的农产品、土特产品收购汇集起来形成附加值高的商品,使农民增收,城市增供。它也不是事业单位,是一个地道的挣钱吃飯的企业。
有人把供销社联合社与农村供销社混为一谈。前者为供销社的管理机关,代行***职能,为参公单位,非事业单位。但要县级及以上级别行政区才设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启供销合作社的历史意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启供销合作社的历史意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