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建仓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建仓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能盖厂房吗?
农村建设用地在有批准文件时可以自由建设厂房,但同时还要具备农用地转让手续。没有的话去申请否则即使占用了也会被依法收回。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严格控制农用耕地改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单位必须经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没经过审批禁止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农业合作社只要依法履行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就能盖厂房了。根据我国《土地法》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城乡建设任何房屋,都应该向拟建房屋所在地的乡镇、县市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土地和建设房屋的申请,两个职能部门经审核批准后,颁发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证,农业合作社就可以盖厂房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本人在流转耕地上可以建合作社吗?
2013年《山西太原:农村土地流转尝试信用合作社模式》中提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在不改变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2012年《诸暨市农村土地流转优惠政策》中提到:凡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因生产需要建造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临时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要尽量不占用耕地,多用非耕地及未利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以流转面积5‰左右比例按农业生产设施用地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用地。国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要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养殖小区和从事农产品收购、初加工要临时用地的,可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农用地和原有的建设用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的鲜活农产品,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规定,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晾晒场用地申请?
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需要建设晾晒场、农机临时存放场所等,应当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审核、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个人、村委会、乡级人民***)、设施建设方案和复垦方案公示、乡级人民***申请设施农用地报告、国土***局和农业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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