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的农民在分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的农民在分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搞粮食加工吗?
可以搞粮食的加工,现在农村有很多专业合作社,以村屯为单位,在合作社负责人的牵头之下,从粮食播种开始一直到秋收卖粮食,成为***服务,那么有这种优势,就可以组织进行粮食的初步加工。这样利润更高
完全可以。
农业合作社还会有其他的优势。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的其它单销售非自产的农产品,适用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田承包给了种田大户,订合同三年每亩500元,今年稻谷减产,他每亩给400元怎么?
安徽的朋友,你好!你的意思是说把自己的承包田,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给了种田大户,而且,以500元每亩的价格与二次承包方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然后,今年遇到减产,二次承包方只给400元每亩给你。按照你的思路,我判断你觉得有点亏是吧?
首先,需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也就是国家鼓励的农业生产规模化,你的作为正合时宜,值得鼓励!
现在来说一下你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给了二次承包方,而且签订了三年的流转合同。可是,今年二次承包方大概在种粮上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而减产。因此,对方未按合同执行,只按400元每亩付给你承包金,少100元每亩,的确有点亏。
这个问题得从正反两个方面去分析问题,你就能心安理得。
按
说,你与对方签订了每亩500元三年的流转合同,对方应该按合同行事,不应该扯皮拉勾,你完全有理由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要求对方兑现合同金额,如果对方拒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司法仲裁,仲裁不成,向当地人民法庭依法起诉,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但是,话又说回来,对方在承包期间,在种植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拒自的然灾害,
即使对方按合同付你500元每亩,你也应该本着同情之心,主动少收他100元每亩,人家还对你感激不尽呢!
既然人家遇到了自然灾害,减产减收,少给你100元每亩,我看你流转出去的田,权且就当作你还在自耕自种,遇到自然灾害减产减收,你问谁要?还不是自己火烧乌龟——闷在肚子里痛!
你是一个明白人,而且是当地一方能人,跟公众人物差不多,大人有大量,让人三尺又何妨?
朋友,我的回答有点直率请见谅,谢谢!
谢邀!老友可好!试着做一答服,供参考,亦热忱欢迎互动。 一,从问题看是合同纠纷,现在,一是要视当时合约是怎么订得。我们知道,搞农业种植这块受天时等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了。当时,拟签合约时对各种“违约”责任是怎么协议的,二是本着实打实,分清原委商议了结为好。 二,近年农民朋友因自身条件制约,依法可以把自个的田地流转给他人经营,这在现行法律中是支持的,农民朋友流转田地时,要写个合同,字据,对双方的权利,责任,包括丰收,歉收,赔产等等一一写明,写清。万一,有了争议,扯皮,有个凭证。 三,题问,原订支付500元,因歉收只付400元,少付100元,从合同看受转人“亏了”,实亏,***亏,要定损,要有服人符法的依据。 由上,“民法总则”在有些民事行中,有免责条款,比如:地震,各种人力无法预见,抗拒的灾害等。 当这些灾害发生了,让一方当事人,仍依约定履约,从情理,法理讲有视情免责的情况。
上述意见是一家拙见,请老友参考,欢迎交流,批评。
情况是这样的,合同里是订三年每亩500百,哪么就按合同办事。但有特殊原因比如缺水栽不下,在这种情况之下完全可以免交租金。因为没有水人家栽不了禾也没有收入,双方都应理解!只要你栽下去还有收就应该给租金。这是你管理不当造成减产不能怪别人,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天灾造成减产也不会要租金,在合同里都会载清的。一般都不会产生纠分,做人都要凭良心,别人都没有收入还投入了资金严重亏本。我们也不好意思向他要租金,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大家认为呢?
合作社如何共赢和村民?
首先你们的标题就错了,应该是合作社和村民如何实现共赢。合作社首先要付给村民一定的租金,把村民的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再发展有效益的农业项目。在经营过程过让愿意给你打工的村民为你打工,你再付给他们报酬。你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也可以适当的给村民分红。让村民感觉到你的企业是实在的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你的事业。
农村成立合作社,首先必须有村民信任的领导人及核心人员,整个领导班子必须有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公开化,透明化,无私的心带领村民齐心协力共同走向富裕的美丽新农村道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听取村民的各种意见,发现和培养人才,科学地布局全体[_a***_]农地种植与养殖,有条件的地方办好乡企或乡村旅游及民宿,充分利用本地特点搞好特新优品种,调动村民的思想和做工的积极性,村民评分,奖惩结合,增产增收,利用互联网直播直销办好网站,千方百计带领村民增加收入,只要全体村民上下一致努力打拼,合作社与村民一定会共赢的。
这题目出的是人有些看不明白。
现在的所谓(农业综合)合作社,只是私企的一种招牌而已,至于如何和种地的人共赢,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噱头的,既然农业合作社属于纯粹的私企,那他的老板就是追逐利润的,他绝对不可能和种地的人一起共赢。
这里只存在一个如何经营好农业合作社的问题,因为呀,现在政府有政策,就是对农业合作社有很多扶持项目,比如购买大型农业装备(机具〉不但有各种补贴,而且在贷款上还要贴息,这种好待遇,种地的个人是享受不到的(只享受购买大型农机补贴一种***)。
农业合作社的拥有人,他的种,收,管,耕,灌等大型农业装备是配套的,他只有改变自己的服务理念,按农机具操作规程去为种地人服好务,他才会赢得人们的支持与信任,农民的耕地才愿意让他来作业,这样他才会有不错的效益,否则,很多农机也会闲置在那里,没有人愿意用,这是因为现在的农机市场已经饱和,农民在土地经营中选择性比较多。优胜劣汰是一个恒古不变的真理。
我曾经有一个秸秆还田对耕地大有好处的帖子,秸秆禁烧直接还田,能提高土地的有机质,避免土地板结,增加土地的透气性和保水性,能极大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结果不少人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秸秆直接还田弊大于利,为什么很多人会有这种想法?这就是农业合作社在为农民服务的过程中,不按机具操作规程造成的,秸秆还田要求首先把秸秆要粉碎,他的标准就是农作物秸秆在粉碎过程中,最长不能超过三公分,但现实操作中,很多农机手,为了多挣钱,人为地加快操作速度,是有些秸秆根本就没有粉碎,在土地旋耕过程中,要求旋耕的深度必须在20公分以上,这样才能把粉碎的秸秆均匀的和土掺和在一起,而实际操作中,旋耕的深度不到十公分,而且速度非常快,这样就造成秸秆成团成团在的在土地表面,给播种不但造成困难,而且会造成很大危害,很多***播在秸秆上,造成出不了苗或死苗,农业机械在农业作业中如果完全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农民是很欢迎的,因为现在的农村人大部分都是老年,他们年老体弱,身体有各种疾病,有人为他们服务,而且服务质量好,他们是求之不得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的农民在分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的农民在分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