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注销会议纪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注销会议纪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非企业注销详细流程?
1、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注销登记的,应依照章程履行程序,召开理董事会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
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
“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现在上海有了“实招”。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召开共同推进解决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发布会,对《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进行政策解读。
《纪要》对企业注销四方面的难点进行了破解——
首先,破解了“僵尸企业”的注销难题。对于因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账册、文件灭失,企业人员下落不明,无***常清算的“僵尸企业”,在履行相关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后,仍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公司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有关终结清算程序的裁定文书,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其次,简化了公司注销登记材料。破产企业因重要文件灭失或相关人员下落不明,履行清算程序后仍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不能取得税务部门清税证明,清算人或管理人凭有关裁定文书申请注销时,登记机关不再收取清税证明。
再次,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仍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的,由人民***在相关终结清算程序裁定书中,载明债权人依法主张权利的内容。公司注销后,债权人仍可依法向有关人员主张其合法权利。
最后,明确了公司注销责任义务。设有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的企业,在终结清算程序前,应对其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进行相应处理。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退出市场应尽的责任义务,避免公司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因母体或股东主体资格灭失,产生新的“注销难”问题。
农民办理合作社该怎么办理?
注册合作社只要五个人以上,80%是农户就可以成立,手续跟注册公司的流程一样,不清楚的可以找代办人员办理,一般全部办完就两千块钱左右(包括公章银行开户及相关收费),政务中心附近有很多这种工商、记账的代办人员。在此我要提醒一下,合作社虽说有很多优惠或者补贴的政策,但一般人根本拿不到,合作社一办起每个月就要报税记账,跟开个公司没什么区别,个别地方甚至就是把合作社当公司对待,依然会向合作社征税,等到你嫌麻烦想注销的时候,就会发现注册容易注销难,账目不清根本无法注销,要是不管不报税,法人就会上黑名单,要是有官方背景支持,专业人员管理可以注册,一般农户的话你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一、大家推举一位思想好,有能力人主事。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同时聚一帮能人、贤人。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众心齐,泰山移。
二、揣透〈合作社法〉精神,用够〈合作社法〉政策。法治社会,一切依法行事。新生事物,一般都有政策优惠。
三、群策群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团结一起可以团结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家一齐共同致富。
四、因地制宜。挖民俗、做特色、搞创新。以点带面、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不一窝蜂上,不邯郸学步。具体可做一些:
1、订单农业。
2、城乡两栖休闲。
5、农股出让或租赁、农产定制寄养(存、管)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注销会议纪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注销会议纪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