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村经济合作社监督成员,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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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笔者认为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基本判断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 特殊情形的处理。
2、凡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凡曾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如果愿意恢复成为成员,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同意其为成员。
3、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4、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
5、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名单收集完成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在村、组分别进行第一轮张榜公布。对认定人员存在异议的,要进行第二轮张榜公布。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农业部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1、法律主观: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的职权由合作社章程具体规定,通常包括:监督、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对理事长或者理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3、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成员的行为。执行监事或监事会一般由全体监事组成,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
4、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成员通过。(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6、【答案】:A 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职权,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行使其权利的机构。
什么是经济合作社
1、经济合作社是指在中国***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人们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简称农业社。
2、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选举的监事进行股东大会决议;召开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负责人。
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农村成立合作社法人代表由合作社社员选出理事会,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长就是法人代表。
村里面的经济合作社的代表是需要通过选举产生的。特别是需要村民通过全民投票产生,因为毕竟是村民的集体利益。
理事会成员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选举产生。
关于农村经济合作社监督成员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