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广东国税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二、购货方取得的普通销售发票不可以进行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进行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到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对于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条件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企业的减免税资格申请(正式文件); 2、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可不提供); 4、相关减免税项目的各种证明(鉴定)材料;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从事生产、经营及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本单位证明;
六、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_a***_]工商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七、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再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复印件;
八、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申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九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鱼苗,是否免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养殖的鱼苗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鱼苗,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