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消费合作社公开吸收公众存款合法吗?
答案是不合法。
第一,名字取得就存在误导公众的目的,正规金融机构中并无所谓(城乡消费合作社)。
第二,任何非正规金融机构严禁吸收公众存款。
不合法,合作社可以吸收本社成员为本社运行所必须的费用,依据财务制度和金融法规按照本社成员所占股份比例公开募集。但是公众存款不属于此列,如果费用不足,可以对公,或金融机构以合法方式借贷。吸收公众存款,属于非法经营人民币业务。合作社没有金融经营职能。
农业合作社用自己的和用别人的有什么区别?
当下中国没有农业合作社,只有农民合作社,一字只差,千里之别,农业合作社应是某一类农产品的生产,仓储,加工,运输,销售以及服务者的横向联合,是土地,资本,技术,人才,装备等要素的联合,你是农场主,商家会找你下订单,种植服务商会找你解决收与种的问题,植保,施肥问题,\而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为主体(85%),一人一票制,拿一千万和拿一千元,表决权一样,不利于人才和资本的进入,限制了各生产及服务环节的合作,所以大部分都是空壳,少数拿到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形成了资产,还在运作,你问用自已和用他人的有何区别?正是发现了本质问题,即农民合作社产权不清,责权利不统一,法人治理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你产生疑惑的根源。是不是这回事?
农业合作社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吸取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的发展情况而涌现出的一种新组织。
建立农业合作社的目的是把松散的农业生产以自愿合作的方式把种养植,管理,产品的收藏销售结合到一起,从而提升种养植的规模,规范种养植的管理,搞高机械化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品质,实现农业高产高效。
目前农村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较为迅速,但发展质量差异甚大。有的合作社有名无实,有合作社名不附实,也有个别们合作社违规经营被社会淘汰。但各地也涌现出来了不同类型和不同专业的农村农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特点是,抓住农业生产,收藏销售环节的难点,农民关注农业生产销售的热点,发挥合作社服务和渠道信息优势,为农民农业服务,既解决了农业生产上的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从中获利,发展壮大了自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你所提出的农业合作社是用自己的好还是用别人的好,这个问题应是以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是生产环节,那么销售就要用在这方面有优势的合作社。由于对你的合作社具体情况不了解,不能具体答复,请谅解,谢谢你的信任。
农村合作社银行是什么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卡是农村合作银行的也就是农村信用社的。
1、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3、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_a***_]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扩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和消费***,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成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