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取差别监管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本充足和资产风险状况,***取差别监管措施。
(1)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可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其运营状况和信用程度提出相应的限制性措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适当降低对其现场检查频率。
(2)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2%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禁止其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限制其发放贷款,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
(3)资本充足率低于2%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增扩股金、清收不良***、降低资产规模,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其自行解散或予以撤销。
拒赔、关停!网络互助还靠得住吗?
个人认为,目前网络互助还不够成熟,不太靠得住。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有的参与者并不了解“网络互助”的含义,事后感觉上当受骗。
有的网络平台推出此类项目时,没有照顾到受众文化程度参差不一的情况,***用含糊告知或给点小恩小惠的活动方式,只需一键勾选,就糊里糊涂成了互助参与者的人不在少数。等发觉每月账户固定扣费时,方觉受到了“合法蒙骗”,必然会马上退出互助项目。
2、网络平台发起的“网络互助”,没有规范性文件,更缺乏有效监管体系。
虽然“网络互助”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但不代表它就该肆无忌惮地存在。一旦网络平台关张或“网络互助”项目下线或因“网络互助”产生法律纠纷,争端解决方式及事后补救措施无法明确,就会给参与者带来一系列麻烦,严重影响参与者的生产生活。
3、“网络互助”项目缺乏透明度。
每个参与者都应该对自己参与的“网络互助”项目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知情的范围不限于参与项目的经费交纳办法,参与人数,互助经费总额,资金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等知情权,还应对经费的使用享有合理监督的权利。如此看来,项目缺乏透明度也是公众不愿参与互助或参与后又退出互助的原因之一。
以上为本人对“网络互助”一点浅薄的认知,欢迎看官们予以指正和补充。
一点也靠不住。人和人就不见面,哪儿来的真实信息?哪儿来的真诚信任?就如一个单位工作的人,都是熟人,别人有困难了你帮了一把,等你有需要帮助时,谁好意思袖手旁观?这就是面对面的好处。而网络呢?即使他这时需要帮助,但,这几天我没心情上网,你的情况我不知道,你喊破喉咙谁知道?所以,网络本身就不靠谱的,还想在网络上搞互助、理赔,一关网,一切就结束了!
自觉性对于商人来说是什么?就是有钱赚的时候维持,没钱赚的时候卷着钱跑。
这就是互助平台。没办法,因为没有监管,没有监督,钱也没有第三方承接。所有的审核都在互助平台里,所有的规则都由互助平台规定,所有的钱都是互助平台分配。你说呢?
就像一个游戏,裁判是他,玩家是他,BOSS也是他,你说这个游戏,谁能赢?
互助平台并不是不好,很多人在事前不会去购买保险这类能够抵御风险的东西,只能靠着这种类似“乞讨”的平台去解决突发***带来的经济压力。但是,这种平台对于人性、审核等都需要太多。不光是申请人需要有人性,平台也需要,甚至连参与互助的人其实也是需要的,否则,这个平台就是聚集了一批只想着占便宜的人,结果就是这个平台很难维持。。。
其实,这类互助平台我们就可以简单的把他看成是网上捐款和网络乞讨的结合,不过问题是,平台还在中间赚一份钱,这个平台本身就显得不纯粹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