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水果蔬菜合作社股东分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水果蔬菜合作社股东分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成立股份制合作社,股东怎么分红?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性服务,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我们平时所说的“分红”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合作社的按交易量盈余返还,二是按股份分红。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西安农村集体分红最新政策?
关于西安农村集体分红的最新政策,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 联系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向西安市或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事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机构咨询,了解最新的集体分红政策。
2. 查阅官方文件:搜索西安市或所在县市区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通知或公告,这些文件通常会包含农村集体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
3. 关注媒体报道:关注当地的新闻媒体,如报纸、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他们通常会报道最新的农村政策变化,包括集体分红政策。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了解最新政策之前,最好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办法指出,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经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会(董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报请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适用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超过5万元的村。奖励对象包括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主要时间、精力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其他村干部;不包括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挂职干部和在村任职选调生。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实绩突出,符合“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为积极稳妥推进奖励工作,原则上每村每年集体经济收益奖励总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其中,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在5万元至20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10%至15%用于奖励;在20万至50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15%至20%用于奖励;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20%用于奖励。具体标准由各村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村集体经济收益主要来源于租赁集体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所获且近年来未有明显增长的,奖励比例和金额应适当降低。办法还规定,要科学分配奖励资金,原则上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的奖励,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其他村干部可统筹考虑“交叉任职”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奖励需遵循资金核算、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奖励公示、奖金发放、备案管理等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水果蔬菜合作社股东分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水果蔬菜合作社股东分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