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附加税免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附加税免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享有附加税免征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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