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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土地托管主要做法?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重要社会化服务模式之一。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与专业化生产,进而大幅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实现我国农业健康与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体系、专业合作社、新型的农业经营服务企业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
供销合作社是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土地托管业务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河北与东北地区,主要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施,有的将村“两委”吸纳进来,共同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合作组织。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重点指出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承担***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农机大户基于常年设备应用不饱和现状,在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方面具有设备***优势,在耕、种、收等环节实现机械化生产。
农民口粮地托管给合作社后被征用补偿归谁?
据农村土地承包和征用补偿相关规定。农民虽然将个人的承包地托管给合作社,但承包权仍是原农民的,只是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如果征用土地,地上附属物归合作社,但土地的劳力安置费归农户,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用于村公益性建设。
农业托管与农业合作社的区别与利弊是什么?该如何认识这个情况?
农业托管与合作社的区别如下:
1.、服务对象不同。农业托管服务对象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为服务对象。而合作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2.、管理方式不同。托管服务的对象不参与任何管理事务,而合作社是实行民主管理制度。
3.、盈余分配制度不同。托管服务所得全部归公司股东分配,而合作社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
他们的利弊是:
1、托管服务的公司宗旨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合作社是以服务内部成员为宗旨,两者追求的目标不一样。
2、托管服务只管生产服务,不管经营怎么样?农产品是否能卖出好价钱,与托管公司无关。而合作社不但要帮助成员产的出而且是卖到好价钱,让成员能够增收。
3.、托管服务是不会考虑品牌发展战略目标的,而合作社不但发展品牌营销,而且还做产后加工延伸,让农产品能够增值。
这个话题其实比较大。农业合作社是个互助组织,农民们相互依托,将作物抱团种植起来,共用农机具,共同想办法销售,是当前比较现实的一种合作方式。农业托管是企业或者个人为解决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比如耕、种、旋,农机使用、飞防、收割等通过成片经营达到降低农民成本、实现个体收益的办法,也是当前比较好用的一种方式。
现时这两种方式最根本的区别是农业托管需要成片经营,这样有利于快速实现收益,利益最大化。再者托管企业在工具使用上相对比较先进,能将最具有意义的新型机械整合起来。其服务对象更多的是与农业合作社,能现成地找到服务对象。这是两者可以整合的地方。
农业合作社大多想依靠国家补贴,我们也叫“钻营”,庄园式合作社有些过于看重装点门面,真正做事的合作社还是依托实际种植、形成[_a***_]统一销售,可以找到种植加工销售的契合点,做到多点赢利的局面,我认为这样是比较好的方式。
我是做农业种植合作社的,也进行相关农业托管的活动,但也仅限于在自有机械及农资产品的基础上做一些工作,在初加工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在粮食销售方面做得比较成功,极大地影响了合作社成员的种植积极性。相信一点,不管怎么合作,终极结果是让社员提高收入,其它都是耍花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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