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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种植合作社设立人员能变更吗?
章程需载明合作社名称、业务范围、成员资格、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出资方式、盈余分配、解散清算等重要内容。设立时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资清单、住所证明等文件。登记机关将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合作社如有变更,需申请变更登记。
关于出资,章程会规定具体数额,法律并未设定最低额,也不要求验资。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包括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及理事任职文件、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果合作社的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
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随时可以变更名称。但要到工商机关查询新的名称是否可用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入新成员,需要什么办理什么流程?
1、需要是年满18周岁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农户成为合作社会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会员介绍,理事会审查,报会员(代表)大会批准,核发会员证,可成为本合作社的会员。
2、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
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明、出资成员的出资清单以及住所使用证明。所有文件必须由全体设立人签名并盖章。登记机关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在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4、首先,发起人需要起草合作社章程草案和设立登记申请书,然后招募至少5名成员,组织设立大会,确保所有成员签字和盖章。 接下来,向工商局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对合作社名称进行正式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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