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算什么经济性质?
合作社经济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新的民主经济由国有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组成。 其中合作经济具有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和信贷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它是由一些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在自愿基础上组织的。 合作社经济为劳动力结构的调整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首先是“合作”,然后才是“经济组织”。
合作社经济是什么性质。
(1)合作社属于中国新型的组织形式,在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通常是半社会主义的,因此,合作社经济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性质机构?
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农村经济合作社?
像农村经济合作社这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如果是个人发起,则属个体性质。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的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社的性质?
答,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社的性质属于集体性质,用现在的话来说属于小集体性质,所谓的集体性质就是大家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收获的果实按照出钱出力的多少进行分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是集体性质的经营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