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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中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范本...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变更文件。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换法人需要的手续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一 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 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 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答案】:A 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职权,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行使其权利的机构。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和监事,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有哪些程序?
1、合作社合并根据形式可分为两类:一是创设式合并,指两个以上的社归并组成一个新社,而原有的社归于消灭的合并方式。二是吸收式合并,指一个以上的社归并于其他社,归并后只有一个社存续、被归并社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吸收合并,即一个合作社把其他合作社吸收过来的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合作社重新组建成一个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的程序与合并的程序基本相同,包括:由成员大会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做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签订分立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办理合作社分立登记等。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且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流程:申领法人营业执照。办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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