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帮成员代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帮成员代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可以主营农副产品销售吗?
农村合作社不是经营农副产品销售主渠道,农村合作社主营业务是农村生活的日用百货,农村的生活用品,农业生产需要的各种用具,生产资料,如生产用工具,果树农药,塑料薄膜,化肥,也有代销农民编织的筐,土蓝等生活用品,农村的土特产或者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多种多样。
供销社代销点有没有补助?
没有补助。供销社村代销员待遇答:一般工资不高在3000—5000元之间。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政府财委直接主管。
早在六七十年代的乡镇供销社,在较大的村(生产大队)都设有代销点,一般只有一两名营业员。那个年代,供销社实行企业管理,正式职工都实行八级工资制。即便是在边远地区上班的代销店上班,经营着盐、煤油、火柴、香烟等生活必须品,但营业员除正常工资外,也没有任何补助。
60 一70年代在农村供销社卖了货的人员有侍遇吗?
60~70年代 农村供销社 卖货的售货员那时候挣的工资 属于集体所有制,那时候的售货员是令人羡慕的工作 ,风吹不着 雨淋不着 天天还不累 ,所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后期供销社解体,都变成了私有制 。
而这些在供销社工作的人员一次性给他们一些钱,可以自己做买卖 。
那个年代的人都很实在。卖货的没有什么待遇。供销社是按照月工资标准发的,工资的高低都有劳动局审核。每月发工资是要上报管理机构的,那时候货源紧张,有什么卖什么,而且都不愁卖,不管是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拼票供应,好多时候是有钱买不到东西。
那个年代买东西是没有待遇的,那个年代货物少,卖东西的人也少,一个公社才有几个合作社我,都是离着差不多十几里地,有些东西都抢不到,那有什么待遇,比喻说有些好花布,早晨起来一早就去排队买,去晚了还买不到,这样的情况下谁会给什么待遇。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实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的存货核算内容: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产品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科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20日 财会[2007]15号)(七)合作社的存货包括***、化肥、燃料、农、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计价;受托代购商品视同购入的物资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加上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计价;受托代销商品按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出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收入,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成本的确定,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帮成员代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帮成员代销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