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互助金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互助金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偿献血互助金是什么意思?
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太少,血库存血不足。为了动员更多的人献血,让那些没有献过血的人内,在用血前缴纳血价两到三容倍的“用血互助金”,在用血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三个月),用血者家人或者老乡、朋友,等量献血,凭有关献血证明,退还互助金。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用无偿献血"的原则。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为保证献血的充足,有专家呼吁放宽至17-60周岁。
有些地方医疗用血紧张,就在《献血法》之下,出台一些所谓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医疗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规定》等等,这些都是《献血法》的下位法。
无偿献血者本人和其亲属在一定的年限内可以免费使用一定量的血。但是无偿献血的人毕竟是少数,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在在一些地方法规中,如辽宁省实施《献血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实行无偿献血互助金制度”,临床用血的公民,本人未献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参加无偿献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三倍交纳互助金。
这就是说,你在辽宁医院需要用血的时候,如果你本人和直系亲属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那么你用200ml的血不仅要交国家规定的220元,还需另付660元所谓的“互助金”。
有的省份也有类似的规定,互助金所交额度是标准临床用血费用的一到五倍。
这是毫无疑问的乱收费,也造成用血人的怨气。阻碍无偿献血进程和顺利开展。
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
贵州省献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本条例的制定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与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是什么?
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大病医疗互助
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
3.农村低保对象 ;
4.城市低保对象 ;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
1.参与***、***而染上***的 ;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 ;
3.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伤的 ;
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救助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救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互助金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互助金法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