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经济合作社侵权责任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村经济合作社法律地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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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农民合作社有哪些法律?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上述两种行为之一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7种,但是没有包括撤销登记这一项,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撤销登记不是行政处罚。
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侵犯合作社及其成员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以其他方式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是指本社的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从事的除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合作社财产以外的,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的行为。
侵占合作社财产的行为,是本社的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及其他当事人,以及合作社以外的有关人员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犯占有合作社合法财产的行为。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私分合作社财产是严重损害合作社和其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作社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合作社的经营自***。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不隶属于任何部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享有自主经营权。
农村合作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那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
2、合作社法人代表承担的是本单位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的基本责任就是对单位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承担责任,风险就是单位发生法律问题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3、法人代表需要对自己和公司负责。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4、法律主观: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5、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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